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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大力发展生物质取暖文章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6-16 | 作者: | 点击次数:
哈尔滨市6委局联合印发《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方案明确,农村优先选择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条件允许时采用电力、地热取暖,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时可采用型煤作为过渡取暖方式。 方案指出,大力发展生物质取暖,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燃烧取暖,创新燃料站经营模式,着力降低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成本,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在城市城区外非居民取暖的独立物业、工业园区、工商业及公共设施中和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以及电网负荷现状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采用中小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以双城区为试点,在财政供养单位优先推广应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物联网一体化智能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供热模式。加快推动宾县长青、木兰东兴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华润集团五常、呼兰等秸秆沼气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2019年推广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20000台,完成111台170蒸吨燃煤锅炉生物质改造的基础上,到2020年,力争完成18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9个秸秆沼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21年,全市生物质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 以下为原文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精神,改善大气环境,实现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19〕3号)等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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