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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吨生物质清洁能源项目落户阿克苏市文章来源:阿克苏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0-04-24 | 作者: | 点击次数:
近日,由新疆中宇金盾碳基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50亿元,年产300万吨生物质清洁能源项目在阿克苏市正式签约。 据了解,该生物质清洁能源项目主要是利用棉秸杆和林果修剪枝等农林生物质废弃物生产制造生物质能源,开发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清洁能源,促进阿克苏市节能减排,降低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带动秸秆的收集储存、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配套产业,形成集研发、生产、供应、销售一体化机制,提高当地农民增收,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进程。 阿克苏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潘万峰表示,阿克苏市高度重视新疆中能国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阿克苏市投资新建的生物质清洁能源项目,将该项目作为阿克苏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推进。项目充分利用棉花秸秆、林果修剪树枝等资源,变废为宝,不仅带动就业、增加利税,同时能满足当前市场的极大需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带动经济发展。因此,项目建设具较强的经济、社会效益,阿克苏市将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力以赴为项目推进提供支持与帮助。 经预测,此项目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4亿元,年上缴税收3950万元,并可提供就业岗位200名。同时,阿克苏市与新疆中宇金盾碳基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域,以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统领,绿色发展理念为前提、科技创新为驱动,实现可再生生物质清洁能源。以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促进阿克苏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阿克苏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张义琼说:“从生态保护红线看,生物清洁能源燃料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在环境质量底线看,该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从资源利用上线分析,项目营运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该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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