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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能否继续享受国补取决地方政府的专项规划

文章来源:项目链 | 发布日期:2020-02-18 | 作者: | 点击次数: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组织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通知明确提出专项规划必须单独编制,不得与其他生物质发电规划联合编制,专项规划截止时间为2030年。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的要求,我们可以解读出,各地2021到2030年的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专项规划,将于近期密集出台。这也是国家发改委在为十四五能源规划做准备,而十三五能源规划将进入尾声。

关键时间:2020年3月31日

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除湖北省外,各地专线规划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并将专项规划电子版发送发改委环资司,未收到专项规划的省(区、市),其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区、市)自行解决。

很显然,2020年3月31日这个时间点,对于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项目非常重要。如果在这个时间点没有被纳入地方2021-2030年的专线规划,那么新增项目将不会享受到国补,只能由地方自行解决。

而2020年在建、2020年底前拟并网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也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报给发改委。无论是新增项目还是十三五的存量项目,2020年3月31日,都将是决定命运的日子。

地方规划很重要

尽管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没有明确表示要取消农林生物质和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国补,但是业界也不能盲目的乐观。

农林生物质和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新增项目,能否在十四五期间继续享受国补,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和省发改委的态度。虽然农林生物质和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专线规划不能联合编制,但是各省、市、区,在制定专项规划时可同步分开制定。

由于此次地方政府制定专项规划,涉及到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前途命脉,因此专项规划要尽可能的覆盖所辖市、县。而且,地方政府的专项规划,一定要跑赢国家发改委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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