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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能否继续享受国补取决地方政府的专项规划文章来源:项目链 | 发布日期:2020-02-18 | 作者: | 点击次数: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组织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通知明确提出专项规划必须单独编制,不得与其他生物质发电规划联合编制,专项规划截止时间为2030年。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的要求,我们可以解读出,各地2021到2030年的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专项规划,将于近期密集出台。这也是国家发改委在为十四五能源规划做准备,而十三五能源规划将进入尾声。 关键时间:2020年3月31日 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除湖北省外,各地专线规划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并将专项规划电子版发送发改委环资司,未收到专项规划的省(区、市),其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区、市)自行解决。 很显然,2020年3月31日这个时间点,对于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项目非常重要。如果在这个时间点没有被纳入地方2021-2030年的专线规划,那么新增项目将不会享受到国补,只能由地方自行解决。 而2020年在建、2020年底前拟并网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也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报给发改委。无论是新增项目还是十三五的存量项目,2020年3月31日,都将是决定命运的日子。 地方规划很重要 尽管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没有明确表示要取消农林生物质和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国补,但是业界也不能盲目的乐观。 农林生物质和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新增项目,能否在十四五期间继续享受国补,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和省发改委的态度。虽然农林生物质和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专线规划不能联合编制,但是各省、市、区,在制定专项规划时可同步分开制定。 由于此次地方政府制定专项规划,涉及到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前途命脉,因此专项规划要尽可能的覆盖所辖市、县。而且,地方政府的专项规划,一定要跑赢国家发改委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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