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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将由试点将向全国全面铺开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 发布日期:2018-10-23 | 作者: | 点击次数:
我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2年多来,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68%,8个试点省份稳定在86%以上。接下来,试点将向全国全面铺开。 2016年以来,原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在12省(区)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共建设试点县143个,各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均提高5个百分点或达90%以上,秸秆处理技术模式初步构建,区域秸秆处理能力显著提升。2017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超82%,基本形成肥料化利用为主,饲料化、燃料化稳步推进,基料化、原料化为辅的综合利用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东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新增秸秆利用能力2700多万吨。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明确东北四省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适宜地区试点开展农机深翻(深耕)作业补助,促进秸秆还田和黑土地保护。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鼓励各地优先满足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等农业生产急需及绿色发展急用的重点机具补贴需求。 截至2017年,全国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耕整机、深松机保有量分别达到99万台、1063万台、28万台,比“十二五”末增长26%、18.5%和16.7%。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优先保证秸秆还田离田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在一般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继续将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5万元。 下一步,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将通过深化敞开补贴、优化补贴产品分类分档等措施,持续加大深松深耕等农业绿色发展急需机具的补贴支持力度,不断夯实绿色兴农的装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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