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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印发《关于开展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技改试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17-12-26 | 作者: | 点击次数:

日前,国家印发的《关于开展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技改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

《通知》下发后在行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专家认为要直面我国开展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试点工作所面对的各种困难,重视适用于我国秸秆特性、污泥垃圾特性的燃烧或气化耦合发电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及工程示范,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不可否认,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试点工作亮点凸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通知的下发表明国家对生物质耦合发电利用方向的认可与支持,政策的支持将加速我国在生物质耦合发电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发展,推动我国农林废弃物、污泥垃圾等生物质高效低污染的转化利用;其二,通知明确以促进秸秆消纳、污泥垃圾低污染处理为目标,这将对当前困扰社会环境保护的秸秆田间焚烧或丢弃引起的污染问题和污泥垃圾围城及其引起的污染的解决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不仅可以实现能源高效清洁利用,也符合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三,试点工作的全国性推广,将加快各大发电公司以及火电公司开展生物质耦合发电利用项目的建设与运行进程,有效提高火电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电力份额;其四,此次试点工作明确耦合利用项目可以享受生物质耦合发电相关政策,这无疑对现阶段耦合发电产业发展的极大鼓励。

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是通过现役煤电机组的高效发电系统和环保集中治理平台,尽量消纳田间露天直燃或丢弃的秸秆,规模化协同处理污泥,实现燃料灵活性,从而降低存量煤电耗煤量,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我国开展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关键在于,无论是消纳秸秆还是协同处理污泥,都需要发展适用于我国农林废弃物、污泥垃圾特性的与燃煤机组耦合发电的技术与装备。同时,要加强各试点项目所处理的生物质种类、消纳量以及污染排放水平的管理和监督,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保证试点项目的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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