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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质发电行业存在问题的对策文章来源:绿色催化专家智库 | 发布日期:2017-06-27 | 作者: | 点击次数:
生物质能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可再生能源,其消费总量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位居第四位,并且在未来可持续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生物质能的开发应用,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科学技术界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来,生物质发电在我国迅速发展,到2007年底,由国家发改委和各省发改委核准的生物质规模化发电项目已有87个,总装机容量220万千瓦。全国建成投产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超过15个,在建项目30个左右。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生物质发电产业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效益不乐观,市场竞争力较弱,缺乏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但分布较分散,收集、运输和储存困难。要通过深入调查和评估全国生物质能资源整体情况,合理规划生物质能发电的站址和规模,与电网的建设和其他能源发电方式相配合,做到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协调发展。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及生物质能资源分布特点,在资源评价和环境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电网情况和电网规划,制定生物质发电发展规划。要积极开展生物质能发电上下游产业链研究,开展关键技术自主开发和相关设备自主研制,努力形成从燃料收、储、运、发电到燃烧废料深加工的一整套产业链。把燃料的制备、运输、储存到连续发电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认真研究单机的合理容量。在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部分林区和灌木集中分布区、木材加工厂,建设以稻壳、灌木林和木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生物质发电厂。在宜林荒山、荒地、沙地开展能源林建设,为农林生物质发电提供燃料。 整合现有技术资源,完善技术和产业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生物质发电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生物质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将生物质发电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纳入国家各类科技发展规划,在高技术产业化和重大装备扶持项目中安排有关专项,支持国内研究机构和企业在生物质发电核心技术方面提高创新能力,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造,尽快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国家可再生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分类管理不同种类的可再生能源,根据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种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现行的上网定价政策难以支撑生物质发电厂的正常运营。对于生物质发电来说应在考察其运营成本的基础上,规定独立的标杆电价。应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中“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价格法》中“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有关法规要求,从保证农民利益和生物质发电行业基本生存能力的角度出发,适时调整生物质发电电价。另外,还要制订有关原料的标准,建立针对发电企业、农民和相关组织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 生物质发电是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方式,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尽快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在生物质发电起步阶段,对生物质发电进行财政补贴,对有关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通过分析生物质发电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要保证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健康快速展,必须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并建立支撑生物质发电快速发展的产业体系以降低生物质发电的成本,另一方面作为新兴的行业其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比较弱,制定合理的上网电价和政府加强在财政税收政策上的支持和激励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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