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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落实秸秆发电补贴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报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作者: | 点击次数:

湖北省物价局日前公布了首批获得秸秆生物质发电补贴的企业名单。

2015年10月,湖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给予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次月起,在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补贴省内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量0.081元/千瓦时。

作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大省,湖北补贴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在全国尚属首例。如今补贴即将下发,说明2015年的政策真正落地了,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众所周知,现阶段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还离不开财政扶持。201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统一上调至0.75元/千瓦时。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此外,为强化秸秆回收,防治空气污染,湖北“加码”地方补贴。湖北规定,只有当年秸秆收购量占到其燃料收购总量的30%及以上的企业,才有资格享受改补贴。湖北年产农作物秸秆3000多万吨,以往大量秸秆被付之一炬,通过补贴则可有力促进企业加强秸秆回收工作。

湖北出台这项措施不仅仅是为了控制秸秆焚烧,同时也力求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壮大省内生物质发电产业。

目前,生物质发电产业遭遇颇多掣肘问题,发展情况不尽如人意。《生物质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底,我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300万千瓦。但实际装机只完成1031万千瓦,没能达到规划目标。生物质发电之所以推进不畅,除了原料收集困难外,上网电价不高、发电成本下降缓慢可谓是最主要原因之一。现行的标杆电价对于很多地区生物质发电来说已经不能满足要求。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年1月1日以后并网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其他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继续执行国家制定的标杆电价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标杆上网电价。目前,尚未见各地出台明确的生物质发电标杆电价政策。在此情况下,湖北地方补贴落实,无疑是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大利好,对其他省份也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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