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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以法律方式确认生物能源地位

文章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08-01-09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近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能源法修正案。新的能源法鼓励生物燃料乙醇的发展,要求到2022年,生物燃料乙醇的使用量达到360亿加仑,这意味着未来15年内,美国生物燃料乙醇的使用量要增加5倍多。

    巴西政府对生物能源的使用作了强制性规定:在所有的汽油燃料中都必须添加20%的乙醇;还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巴西全国所有加油站停止供应传统普通柴油,所有出售的柴油中必须含有2%的生物柴油。巴西政府还计划2008年将生物柴油的添加比例提高到5%,提前实现原定2013年达到的目标。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对生物燃料的产业发展作了统筹安排,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2010年生物燃料年替代石油200万吨,2020年生物燃料年替代石油1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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