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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 | 发布日期:2020-09-16 | 作者: | 点击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装机规模。为做好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合理安排2020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方案》。 《方案》对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机制明确提出有关要求。关于项目竞争性配置,按照4号文提出的“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在年度补贴资金总额确定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市场化配置机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政策平稳过渡,《方案》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 关于补贴资金中央地方分担。为加大对生物质发电的支持力度,让更多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在现有中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同时,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分地区差异化地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具体分担办法将在2021年建设方案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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