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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部分项目将调整文章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9-11-01 | 作者: | 点击次数: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根据《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关于调整<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部分项目及建设内容的通知》和实际需求,河北将对《河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调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消枣强县等14个项目,总规模18.7万千瓦;新增故城县等25个项目,总规模55.9万千瓦;对蔚县等18个项目装机容量、日处理规模等进行调整。 调整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对曹妃甸区等3个项目装机容量进行调整。(记者 李代姣)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河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部分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关于调整<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部分项目及建设内容的通知》和实际需求,现对《河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部分项目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取消枣强县等14个项目,总规模18.7万千瓦;新增故城县等25个项目,总规模55.9万千瓦;对蔚县等18个项目装机容量、日处理规模等进行调整。(分别详见附件1-3) 二、调整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对曹妃甸区等3个项目装机容量进行调整。(详见附件4) 请各市按照调整后的项目布局及建设内容,抓紧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争取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1.垃圾焚烧发电调减项目表 2.垃圾焚烧发电调增项目表 3.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及处理规模调整表 4.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调整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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