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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等行业机构在京提出创新治理雾霾文章来源:中国能源网 | 发布日期:2017-10-13 | 作者: | 点击次数:
2017年10月,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十一家单位联合在京发布《农林生物质与燃煤混燃发电研究报告》。提出以发展生物质燃煤耦合发电治理雾霾的新思路。报告一经发布,引起外界高度关注。 据介绍,县城和周边农村冬季散煤燃烧取暖供热是造成我国北方地区雾霾的重要原因,治理难度大,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在资源和经济上均存在较大困难。生物质耦合发电燃料为县域当地的农林剩余物,具有典型的分布式能源特征,因此生物质耦合发电应立足于建立“就近收集农林废弃物、就地消纳利用、等量替代化石能源”的县域能源生产和供应模式,立足于直接替代散煤燃烧,为县域提供清洁热力和电力服务。 报告认为,农林剩余物是重要的生物质资源,其能源化利用是典型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低碳、绿色环保等特点。我国包括秸秆在内的农林剩余物资源丰富,约4.6亿吨可供能源化利用,折合2.3亿吨标煤,受收储运等因素影响,目前每年能源化利用实为4000万吨左右,利用率不足10%。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与燃煤耦合发电,采用农林生物质作为燃料替代燃煤具备一定的资源基础。 据中电联统计数据,全国电力供应已由总体平衡、局部偏紧转向相对宽松、过剩加剧。按照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为确保2020年国家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的战略性发展目标,煤电装机应控制在11亿千瓦,科学合理地控制和减少煤电装机和发电量才是我国能源的战略转型之路。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发展生物质耦合发电替代燃煤发电,切实减少煤电装机和发电量,是实现电力生产消费绿色化低碳化的重要措施。 因此报告建议,为实现煤电减量化目标,发展生物质耦合发电必须遵循容量等量替代和电量等量替代原则。按照等量替代原则,发展生物质耦合发电,若到2020年发展1500万千瓦生物质耦合发电,可减少煤电发电量约700亿千瓦时,可使煤电发电量比重下降约1个百分点。据初步统计,混燃发电若再完全替代15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将减少化石能源消费量48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57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8万吨,减排效果显著。因此,农林生物质与燃煤混燃发电产业应成为去煤化发展和国家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方式,逐步实现电力生产绿色化低碳化。 报告最后指出,为切实发挥替代煤电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制定等量替代工作方案,落实各方责任。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规划发展目标,制定全国生物质耦合发电替代煤电总体工作方案,将替代任务落实到各个省(区、市)和相关发电企业。为避免燃料无序竞争,建议由国家新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审批项目和归口管理,统筹做好包括直燃和耦合在内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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