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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清洁促生物质发电迅速增长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报 | 发布日期:2017-08-31 | 作者: | 点击次数:
“十二五”生物质发电装机规划的落空让不少人对《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存有质疑,可通过政策引导、审批权下放等手段,截至2016年底原定1500万千瓦的生物质装机规模已完成1214万千瓦。 兼具经济、生态与社会等综合效益的生物质发电,是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日前发布的《2016年度全国生物质发电监测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容量1214万千瓦(不含自备电厂),占全国电力装机容量的0.7%,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2.1%,占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5.1%。全国生物质发电量达647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1%,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4.2%,占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17.4%。 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到2020年我国计划生物质发电装机量1500万千瓦,而此次《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国31个省(区、市)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政策的生物质发电规模总计将达2334万千瓦,比“十三五”规划目标增长55.6%。 从现有装机规模来看,“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是一个很切实的目标。2016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超过1200万千瓦,由此看来1500万千瓦的目标并不高,这也是规划调整的主要原因。 此次《意见》将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十三五”规划布局规模一次性下达,并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布局,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工作,每年2月底之前上报上一年度项目核准及建设运行情况。 这一上报机制,就是规模大幅度提高的主要原因。严格的上报制度说明审批权的下放。2015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使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审批权也进一步下放。 就目前而言,生物质发电的电价是可再生能源中最高的,这也是导致项目规模预期增长的因素。从地方角度看,都希望通过项目来达到地方利益和发展,作为国家大力支持、投资规模大且上网电价高的生物质发电就成为了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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