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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欲向中国大规模转移生物质能技术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 发布日期:2004-10-19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日前有消息称我国首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将在明年5、6月份出台。德国农业部长库娜丝在昨日参加汉诺威亚洲国际能源技术与设备展时表示,随着中国可再生能源法规的完善,德国期望与中国政府和企业开展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各方面合作,解决中国广大农村的能源供应。

    生物质能主要从木材及森林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水生植物、油料植物、动物粪便等中获取。其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能源,它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而居于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第四位的能源。有关专家估计,生物质能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可持续能源系统的组成部分,到下世纪中叶,采用新技术生产的各种生物质能替代燃料将占全球总能耗的40%以上。

    “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已经在世界处于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出口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库娜丝指出,德国是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能源供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

    中国也一直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进行探索与研究。中国80%人口生活在农村,秸秆和薪柴等生物质能是农村的主要生活燃料。1998年农村生活用能总量3.65亿吨标煤,其中秸秆和薪柴产生的生物质能相当于2.07亿吨标煤,占56.7%。

    库娜丝透露,她本人率领的德国代表团近日先后对北京、深圳的相关企业和工厂进行过实地考察,德国希望在中国明年出台促进再生能源法之后,德国的再生能源设备可以出口中国。“特别是在中国农村的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上,德中合作前景广阔。”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不日将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该法规有望在2005年5、6月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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