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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露天焚烧秸秆就可领补贴?黑龙江生物质发电春天来了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 发布日期:2019-11-20 | 作者: | 点击次数:
禁止秸秆焚烧也是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秸秆焚烧对大气污染的影响不得不引起重视,尤其是东北三省等粮食产量大的地区。近日,黑龙江下发43亿全面整治秸秆焚烧,去年,黑龙江已经发布了3000多万元鼓励秸秆焚烧治理地区。除此之外,黑龙江在秸秆焚烧的管控上也下了很大的功夫,科技手段配合全面督察,并取得了不错的治理成效。 近日,黑龙江省级财政投入43亿元,重点从11个方面给予政策补贴,进一步加大秸秆政策支持力度。据了解,在2018年,黑龙江就在秸秆露天焚烧投入3440万元奖励资金,目前分配计算已完成。 众所周知,“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是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一大内容,也是各地需要攻克的难点之一,尤其是我国粮食生产基地东北三省,秸秆资源丰富,仅黑龙江一年的秸秆产量就达到了1.3亿吨。 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污染大气环境的因子,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因此,整治露天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也有促进作用。 针对这一情况,黑龙江加强重视程度,强化法治管控,完善管控体系,奖罚并行,全面监管秸秆焚烧。《2019-2020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察工作方案》规定,在2019年9月15日——2020年5月15日期间内,采取“省级联动、包片负责、地方同步、全面覆盖”的方式,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高压高控,这一点在《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也有所体现,其中明确了未建立秸秆禁烧工作制度和落实不到位的10种问责情形、发生秸秆焚烧火点的2种问责情形。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要求,今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55%以上。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黑龙江省秋冬季秸秆还田任务完成。据统计,截至11月14日,黑龙江省秸秆还田利用量约达到5300万吨,还田利用率近52%,比上年全年高出近8个百分点。 这是如何实现的呢?秸秆禁烧工作任务重、要求严,黑龙江省加强人防和技防结合,提升秸秆禁烧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启动卫星遥感监测,推广运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进行火点监控,短短几分钟就可覆盖死角、实现远距离火点防控防范。 除此之外,黑龙江省组织开展2019-2020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共派出80多个督查组,严格执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管理要求,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落实到位。 在此强监管下,截止11月5日,全省均未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焚烧秸秆整治成果显著。资料显示,今年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前10个月,13地市达标天比例超90%,“治霾卫蓝”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天气越来越冷,采暖季是黑龙江重污染天气高发期,下一步,黑龙江省将继续以达标排放为根本,同时以疏堵结合为原则,严控秸秆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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