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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推广秸秆颗粒和秸秆压块燃料应用文章来源: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9-09-06 | 作者: | 点击次数:
长春市发布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告,其中提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户通过秸秆换燃料的方式与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推广秸秆颗粒和秸秆压块燃料应用;支持采用秸秆成型燃料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气化利用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 鼓励农户安装使用生物质炉灶,对安装使用生物质炉灶的农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贴。 以下为政策原文 关于对《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议决定全文公布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2019年10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寄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893号 邮编:130062 联系电话:0431-87605817 电子邮箱:ccrdfgw@sina.com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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