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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气化清洁能源获扶持文章来源:一财网 | 发布日期:2018-01-03 | 作者: | 点击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成若干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实施县,实施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有效替代农村散煤,为农户以及乡镇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供应炊事取暖清洁燃气。 2017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生物质能供热是绿色低碳清洁经济的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是替代县域及农村燃煤供热的重要措施。该文件是对加快发展生物质能供热,有效应对大气污染和治理雾霾的重要部署。《通知》指出,到2020年,生物质能供热合计折合供暖面积约10亿平方米,年直接替代燃煤约3000万吨;到2035年,生物质能供热合计折合供暖面积约20亿平方米,年直接替代燃煤约6000万吨,则5年内CAGR为40%。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提出,到2021年,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面积达到21亿平方米,而2016年底,我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面积达仅2亿平方米,5年内CAGR超过60%。 拆分生物质取暖规划来看,2021年农林生物质取暖面积10亿平方、生活垃圾焚烧取暖面积5亿平方、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面积5亿平方、生物质天然气等取暖面积1亿平方,结合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1月联合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未来生物质能取暖领域将迎来飞速增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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