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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物柴油产得出卖不出文章来源:云南网 | 发布日期:2011-05-13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连日来,国际原油价暴跌数日,国内原油价却毫不理会,仍无降价之意。 对有车一族来说,令人欣慰的是,“地沟油”可以通过再加工,成为重要的环保能源生物柴油。生物柴油与矿物质汽油燃烧效率是一样的,还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云南省林业厅表示,到2015年,云南省内计划使生物柴油年产能力超过60万吨,年产量达到50万吨。 然而,记者近日却了解到,这个作为清洁能源的生物柴油,生产出来后,却没有销路,有企业想买,却不敢买。 为什么? 好处 它便宜又环保 云南生物产业发展专家王国宏介绍,据国内检测报告显示,在0号柴油之中,若以10%的比例添加生物柴油,那么汽车行驶同样里程,所排放出的污染气体,比不添加生物柴油时减少50%。此外,用生物柴油的车辆尾气中,有毒有机物和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仅为石油柴油的1/10,“生物柴油价格便宜又环保。” 记者了解到,地沟油最简单的应用方法是直接作为锅炉燃料,经处理后也可转化成各种化工用品,不过市场最大、应用前景最好的,还是制造生物柴油。 目前,位于嵩明县的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云南省规模化生产生物柴油最大的一家企业,尤其是地沟油回收制备生物柴油方面,该企业研发的生物柴油可替代0号石化柴油。 现状 企业推销没人买 从去年底到现在,盈鼎已积压了1500吨生物柴油,董事长吕勃皱着眉头,“没想到,生物柴油居然会面临无销路的境地。” 吕勃道出委屈,“为了销售生物柴油,近两年来,我到处跑,我和中石化和中石油谈过,但两公司均表态,他们无权外采油,也不能接受和混配后销售生物柴油。而民营批发商则表示,因为政策不明确(中石化、中石油不用),怕生物柴油批发不出去,所以,宁愿要油贩子9000元/吨以上的油,也不敢要8000元/吨的生物柴油。”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盈鼎在昆明公交集团安装了一部“撬装加油站”,让38台公交车第一次喝上了生物柴油。 但是,长期供应昆明公交集团的“油老大”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却表示,不同意生物柴油进入其销售体系,“这就意味着,我们的生物柴油不能进入到云南省内的主要柴油消耗公司。”吕勃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像盈鼎这样因为销路被阻,产品被积压的生物柴油企业,在云南还有许多家。 困境 大油站不认它 云南生物产业发展专家王国宏告诉记者,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生物柴油国家标准,因此,在各大石油公司进行销售时,生物柴油基本不被考虑在内。加油站使用生物柴油没有明确的标准,还会给加油站带来风险,所以大加油站都不可能使用生物柴油,部分小加油站只有在生物柴油价格很合算时才会用。这就决定了生物柴油的定价肯定小于石化柴油。[NextPage] 生气 地沟油宁“做”食用油不“做”生物柴油 作为云南最大的一家生物柴油制造企业,盈鼎公司从去年开始,3/4的时间都处于停产状态,原因是,地沟油的收购量不够。 “公司每年在昆明市场上只能收到10000吨左右的地沟油,每吨进价5700元。收购到的数量只占我们每年产能的2/3不到。”吕勃说,去年公司只收到了3千吨地沟油,因此只产了2千吨生物柴油。若有足够原料,公司可年产1.5万吨生物柴油。让他费解的是,目前,昆明有大小餐馆2万多家,理论上每年可出地沟油17000多吨,“为何收地沟油如此难?” “但相比地沟油制备食用油技术,制备生物柴油的成本明显过高,利润过低,这就造成具备回收资质的回收企业不占据价格优势。”吕勃坦言,对于云南的生物柴油企业来说,这也是具备回收资质的“正规军”无法击败那些不具备资质“游击队”的重要原因。 据不完全统计,昆明有大小餐馆约2万多家,仅在主城四区及呈贡,上规模的餐饮企业就有5819家,学校食堂663家,这些餐馆食堂每天产生约1300吨餐饮泔水。目前,昆明具有餐饮废油收集、清运、利用合法手续和资质的企业仅有3家。有些黑作坊的经营生产属于游击式,从收集到出售都未实施废弃物转移联单制,产品流向不明。在暴利驱动下,黑作坊通常把产品销往食品市场,最终危害百姓餐桌。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云南省将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行动,加强环节管理,同时推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 吕勃认为,由于强力监管手段的缺失,才导致一些不法商贩受经济利益驱使,从事非法回收餐厨垃圾,并将之加工成地沟油当食用油出售。 呼吁希望政府保护它 “现在有相关规定,我们也有质量检测达标证书,就是销售不出去。”吕勃说,销路不通畅,让他更加不敢开展在西双版纳的2期项目了。 吕勃说,对于用橡胶籽和膏桐籽生产生物柴油,该公司也已有了成熟的技术。但苦无销路的境地,已让工厂面临亏损。 “我们当初就是依靠着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扶持政策,才大胆地投资生产的。”吕勃表示,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将地沟油的使用,限制在只做生物柴油方面。 链接 国“保”生物柴油 记者了解到,2010年4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对生物柴油的销售有规定: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 若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造成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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