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生物质能 - 生物燃料 |
国家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文章来源:新华社 | 发布日期:2010-12-27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记者24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明确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生物柴油是指由动植物油脂与甲醇(或乙醇)在催化剂作用下制成的可代替石化柴油的再生性柴油燃料。目前,国内生产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是废弃动植物油脂,包括油脂工业产生的“下脚油”和餐饮废油即“地沟油”。 石油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而生物柴油是优质的石化柴油代用品,也是一种清洁能源。财政部表示,对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有利于促进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缓解我国石油资源紧缺的压力,保障能源安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据测算,对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后,每吨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将降低约900元。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举措有利于增强生物柴油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生物柴油行业的发展。对有效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财政部透露,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优惠举措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在《通知》下发前已缴纳消费税的生产企业,将按照规定予以退还。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