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生物质能 - 生物燃料 |
吉化:有保有压发展燃料乙醇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 发布日期:2010-12-0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说起燃料乙醇产业“十一五”的发展,我们都忘不了2009年7月25日那一天。温家宝总理来到吉林燃料乙醇公司,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吉林是个玉米大省,我觉得在吉林有必要有一家这种企业……但是,从全国来讲,不能在乙醇上搞一哄而起,不能再建了。”温家宝总理的这番话正反映了我国对燃料乙醇发展的态度: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扶持,严格控制产能过剩。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2001年肩负着消化陈化粮和发展再生能源的历史使命破土动工,当时国家共批准、建设了4家总产能为102万吨的示范乙醇企业,并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醇类替代汽油列入了“十一五”发展纲要。 “十一五”的开局之年,胡锦涛总书记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燃料乙醇在我国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高峰期。国家借鉴美国的发展模式,根据国际原油价格,拿出财政补贴使这些企业能够保持微利运营,全国各地纷纷规划上马燃料乙醇项目。由于“与人争粮”的质疑声越来越高,国家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采取了多种措施对玉米燃料乙醇的发展进行规范引导,没有再批准其他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 因此,“十一五”期间,燃料乙醇在“量”上的变化不是很大,但是在“质”上却得到了很大提升。仅以吉林燃料乙醇为例,我们自主研发出优势较为明显的改良湿法新工艺,提高了原料前处理的技术性和经济性;大力推进常规设备的国产化,实现了国产化率接近80%。各种经济指标可以和同样用玉米进行乙醇生产的美国相媲美。 在“十一五”期间,燃料乙醇汽油也逐渐被大众所接受,燃料乙醇在东北三省以及安徽、河南等地的成功应用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2008年,中粮集团在广西的以木薯为原料的20万吨/年燃料乙醇生产厂家投产,成为国内第一家以“非粮”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项目。从此“非粮”成为我国发展燃料乙醇的主流,业界正在积极探索以废弃土地、非粮作物生产燃料乙醇的新道路。 回望这5年,是政府对燃料乙醇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政策,既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也为我国能源替代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不形成产能过剩——我们的方向坚定不移。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