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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粮制乙醇政策扶持不明朗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 发布日期:2009-07-15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起草中的新能源规划草案中,没有针对生物液体燃料的相关扶持政策。‘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只会对整个产业做出方向性的指导。”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资源中心副主任任东明透露说。与第一代燃料乙醇技术相比,第二代技术的突出特点是“非粮”,原料主要来自农产品的废弃部分,比如玉米、水稻的秸秆及来自林业的废料。业内人士称:“中国有充分的资源可以支持二代生物燃料乙醇的生产。”但熟悉非粮生物乙醇行业的相关人士表示,纤维素乙醇等非粮燃料乙醇仍以实验室阶段为主,尚未具备商业化的条件,这也是政策层仍在观望的原因之一。 作为“十五”重点工程,生物燃料乙醇的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黑龙江等部分省区已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无铅汽油,实现了“十五”期间推广生物乙醇汽油的目标。广西作为国内首个以非粮作物木薯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和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的试点区域,从2008年起已向境内14个城市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同时,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继巴西、美国之后第三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国和应用国。 近年来,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攀升和全球乙醇需求扩大等因素影响,各地出现了产业过热倾向和盲目发展势头,2006年,以生物燃料乙醇或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等名目提出的意向建设生产能力已超过千万吨,存在“与人争粮”威胁粮食安全的潜在可能。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在国务院批准实施《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前,除按规定程序核准启动广西木薯乙醇一期工程试点外,任何地区无论是以非粮原料还是其他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核准和建设一律要报国家审定,非粮示范也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通知》明确了生物燃料乙醇作为石油替代产品的发展原则是“因地制宜,非粮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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