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与管理上的难题,我市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总结,初步摸索出三种沼气服务与管理模式。
近年来,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三区四县相继实施了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农村户用沼气池总量达34092口,占适宜推广农户的19.5%,位居全省前列。
然而,随着沼气池使用年限的增长和建设总量的增加,沼气用户出渣难、故障维修不及时、配件供应跟不上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沼气的正常使用和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
为解决这些难题,我市各地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总结,摸索出三种适合本地发展的沼气服务与管理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以黟县为代表的协会服务模式。即建立县级农村能源协会,以县级协会及其技术服务和物资配送中心为依托、乡级服务站为支撑、村级分会服务网点为基础、持证沼气技工为骨干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协会挂靠县能源办,会员由县能源办人员、乡镇干部、持证沼气技工、建池户组成。在乡镇建立分会,农户自愿加入协会,每年交纳一定会费,协会服务技工由沼气户会员自主推选落实。第二种模式是以黄山区为代表的中心站点服务模式。即区成立沼气服务中心、乡镇成立沼气服务站,乡镇服务站人员由农业技干和沼气技工组成,区、乡镇两级政府在建站初期按沼气池基数给予每口每年8元的服务补贴经费。第三种模式是以休宁县为代表的技工个人承包模式。即采取个私民营的运行方式,按照市场运行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开展管理服务。
服务体系的建立,不仅解决了沼气户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更好地推动了沼气项目建设,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沼气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