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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四项措施”推动沼气建设文章来源:《西藏日报》 | 发布日期:2008-09-11 | 作者:杨正林 | 点击次数:
沼气建设工程是继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以来的又一富民惠农工程。2008年以来,尼木县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沼气工程建设,让群众得到实惠。 采取的“四项措施”分别是:抓领导,明确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抓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群众积极参与沼气建设的浓厚氛围;抓示范带动,通过2007年在全县8个乡镇实施的158口沼气池试点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沼气建成后带来的效益,实现沼气建设“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抓培训,通过搞好沼气能源建设人员、管理人员、沼气项目农户的培训,满足沼气建设发展的需要。 由于措施得力,今年尼木县的沼气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已建成沼气池484口,其中282口沼气池正常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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