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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建起全国首个屠宰场“沼气电厂”文章来源:丽水日报 | 发布日期:2008-01-24 | 作者:吴春鸣 李琳 | 点击次数:
昨日,我市新建的机械化定点屠宰场试车成功,它不仅可以每天屠宰生猪1500头,还可以利用屠宰场污水与废弃物产生沼气发电,每年可发电2000万千瓦时,生产有机肥1万余吨。据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查询显示,屠宰场里建“沼气电厂”在全国还是首例。 沼气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与绿色能源,是我国鼓励发展项目。在位于莲都区联城镇苏埠村占地50多亩的屠宰场里,记者看见4个篮球场大小的沼气储存罐已高高耸立,整个项目工程与设备也已基本建成到位。它由屠宰固废与病死体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发酵、发电上网系统、生物有机肥车间等组成。总投资为3224万元,预计三四个月后,便可以正式投产发电。 沼气发电的整个工艺流程是,屠宰场污水与废弃物经过高温消毒,或烘干碾碎后,排入沼气罐发酵,然后利用沼气燃烧发电。剩余的沼渣则烘干后,制成有机肥颗粒,销往市场。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有关专家介绍,屠宰场每吨污水与废弃物发酵后可产生5.5立方米沼气,每立方米沼气可转化为1.25千瓦时电能,每吨污水理论计算可发电约6.8千瓦时。 “肥水不流外人田,今后屠宰场不再是污水横流,臭气,天了。”屠宰场业主单位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建光介绍说,项目投入运行后,可实现日处理综合污水300吨,农畜废弃物、污泥等固废250吨,病死畜禽6吨的能力,工艺污水排放可达国家一级标准。 新建的沼气发电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4000千瓦,年发电量约2000万千瓦时,若按一个家庭一天用3千瓦时电计算,可供2万个家庭一年使用,相当于一个小型水电站的规模。 利用沼气发电,既带来了环保效益,也带来了经济效益。吴建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依据《可再生能源法》有关政策,沼气所发的电可以进入国家电网,按每千瓦时0.65元收购,一年产值约1300万元,而沼气发电后的废渣可制成有机肥1万多吨,按市场价每吨800元计算,销售收入可达800多万元。 我市定点屠宰场利用沼气发电项目,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与国家科研单位的支持。项目中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利用”与“污泥无害化处理和利用”两项新技术还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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