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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农村沼气适宜农户普及率达到28.4%文章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06-12-0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23日表示,根据我国农村沼气建设发展规划,到2010年,全国农村户用沼气达到4000万户,适宜农户普及率达到28.4%,到2020年力争使适宜农户普及率达到70%,基本普及农村沼气。 危朝安在河南省洛阳市举行的全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工作会议上说,开展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是发展循环农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农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对解决农民最关心、最实际的现实问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拓展农业功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节支等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经建成沼气1800万户。农村沼气的迅速推广,既解决农民生活用能,也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建一个8立方米的户用沼气池,平均可解决一个4口之家80%的炊事用能。全国现有1800万户用沼气,相当于替代109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耗和5940万亩林地的年蓄积量。农村沼气还将人畜粪便变废为宝,改善了农村“脏乱差”的状况,且已成为各地防控血吸虫病、煤烟型地氟病、猪链球菌病等疾病、疫病的重要措施。经过沼气池处理,血吸虫卵死亡率100%。 与此同时,农村沼气的应用是发展循环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沼液、沼渣是优质的有机肥料,一个沼气池可满足2至3亩果园或农田有机肥需求,减少20%左右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沼气农户年可节约燃料费、电费、化肥和农药等直接支出约300至600元,“猪沼果”和“四位一体”年可为农户增收节支4000多元。 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进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工作,农业部要求各地要摒弃“就沼气抓沼气,就能源论能源”的单一工作思路,从大产业、大生态、大农村的角度出发,把农村能源建设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利用领域、拉长功能链条;要从过去以建设沼气项目为主,向建、管、用并重转变,抓质量、重效益、建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沼气、乡村清洁工程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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