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生物质能 - 技术 |
发展沼气能源可优先审批用地文章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发布日期:2006-11-10 | 作者:董钊 | 点击次数:
本报济南11月9日讯 从今年起,我省财政将增加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新增用沼气户180万,总量达到230万户以上。建设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工程(生产),可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审批手续。 9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10年,我省力争使适宜地区25%以上的农户用上沼气。 从今年起,省级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水源区等发展沼气能源。 作者:记者 董钊 (来源:齐鲁晚报)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