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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万沼气国债项目资金助推广西能源建设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 发布日期:2006-09-13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获悉,国家农业部已批复我区今年第一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我区获得中央9200.5万元投资,用于平乐等40个县(市、区)的1071个村建设农村沼气池92005户,加上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部分,这一期我区沼气国债项目总投资近3.3亿元。 从今年起,国家将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的投资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基础好的地方建设大中型沼气。与此同时,中央投资农村沼气建设的国债资金从2005年以前的每年10亿元增加到25亿元,其中20亿元用于户用沼气池建设,5亿元用于大中型沼气池建设。在第一批15亿元的户用沼气池国债项目中,我区获得了9200万元投入;在第二批5亿元的项目中,我区争取再获得6000万元左右的中央财政支持。 2003年,国家农业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2003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8.4亿元用于户用沼气建设。广西因良好的群众基础、成熟的建设技术和适合的气候条件,当年获得了近十分之一的份额。这是国债项目第一次覆盖到沼气建设中来。多年来,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实施给我区农村能源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03年至今,国家共投入2.1亿多元国债资金发展广西的沼气项目,带动各级配套近20亿元。广西以34.21%的沼气入户率位居全国沼气建设第一位。 自治区能源办主任肖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践证明,沼气项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显著作用,按我区农村能源建设的规划,力争用8年时间在我区基本普及沼气能源,我区农村能源工作将围绕4个重点推进:一是以沼气为龙头,加快普及农村沼气,推广“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和沼气生态家园模式,发挥出沼气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二是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尝试农村沼气能源新的生产和配给模式;三是加强服务网点建设;四是更新完善推广农村能源新技术。今年是这一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农村能源建设的转折之年。沼气国债项目资金是我区农村能源建设的重要投入,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今年我区计划新建沼气池20万座,其中贫困村5万座、非贫困村15万座,在非贫困村新建沼气的15万户中选择有条件的农户建设生态家园10万户;在忻城、南丹等12个县建设240个沼气服务体系示范村;启动秸秆沼气发酵技术试点工程,以解决不养猪农户的沼气原料问题,今年确定了武鸣、灌阳等6个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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