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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生物质能源特色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 发布日期:2009-05-2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环境保护与企业利益、农民利益的协调,是基层政府面临的共性问题。如何将保护青山绿水的绿色行动转化为一种可以赢得回报的投资行为和行政行为,让绿色产业成为企业赢利、农民财政双增收的好出路,是推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几年来,来凤县作为我省生物质能源林建设试点县大力探索新路,取得了一定突破。

    生物质能源林资源是来凤赖以发展的基础资源,也是来凤最大的特色产业。全县有新老能源林面积30万亩,其中“金丝油桐”面积25万亩,刺槐面积5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30%。来凤县在全省率先引进总投资10亿元的环保企业合作开发武陵山区最大的生物质能源项目。随着能源林基地的建成和秸秆发电项目的投产,一个集能源林种植、桐油加工和柴油提炼、生物质能发电、有机肥生产为一体的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来凤模式”逐步形成,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全县生物质能源资源产值已达1.2亿元(其中出口创汇500万美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5%。

    来凤县生物质能源产业之所以能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国有影响,除其油桐类自然资源丰富等客观因素外,更多的是来自观念的转变、长期不懈的努力和产业的不断提档升级。

    实现能源林跨越式发展必须改变三种观念。一是改变自傲自大的观念。大部分干部群众满足于本县丰富的油桐资源,不与发达地区比,没跳出来凤看世界,目光短浅。要向全国先进地区看齐,增强发展能源林的紧迫感。二是改变小富即满的观念。许多油农自认为家里有几亩地流转,有流转费用、管护费用、油桐结果后还可以卖果子,每年固定有几百元收入,即满足于坐吃山空。要引导他们放弃这种短浅的认识,放手大胆创基地,搞低改,由传统经验种植向科技种植转变。三是改变急功近利的观念。新的能源林基地产生经济效益要五年后方可见效,而能源产业的做大做强需要更长的时间,不可能立竿见影,因此必须有打持久战的思路准备,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是生物质能源林发展的催化剂。招商引资取得实效,推动了来凤县生物质能源林较快发展。来凤县的模式证明,采取政府主导、高层推动、产业对路有机结合的招商引资方式,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在招商引资实践中,既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有“三顾茅庐”的勇气和“礼贤下士”的作风,又要千方百计创造亲商、爱商、护商的好环境,为项目的引进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政策性保障。

    以培育工业企业为“牛鼻子”,加大基地建设,是促进生物质能源林发展的根本动力。构建培育企业精深加工——加强基地建设——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良性循环体系,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促进链条经济形成与发展,是具有山区特色的“来凤”模式,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同时,把基地打造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把能源林发展作为支持重点贫困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到去年底,全县有30个重点贫困村的3.2万户贫困户被吸纳到能源林建设中,占贫困户总数的1/3,年人均增收500元以上,多数村已成为能源企业“第一原料车间”。

    能源林管理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化建设是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生命线。生物质能源林产业建设和管理尚属“摸着石头过河”,可以利用其他成熟产业规范管理的经验、专家、实用技术人才和农民的智慧,迅速制定出能源林的长期规范化管护标准,尽早出台能源林发展的种苗、种子、育苗、植苗、果实等级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推动该产业早日步入发展“快车道”,具备国内国际竞争力。

    推进生物质能源林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来凤县坚持打绿色牌、走生态路,加快绿色能源发展步伐,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取得了较大成效。实践证明,这是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并进的双赢之举,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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