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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将给农村带来新变革文章来源:中华电力网 | 发布日期:2008-04-15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生物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能源,在整个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何更好地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研究所所长赵立欣。 “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农村生物质能,我们在2006年与亚洲开发银行启动了‘中国农村生物质能发展战略研究’技术援助项目。”赵立欣说,该项目专家组提出,生物质能现代化转化利用,可以实现农村生活燃料的变革,使农村生活燃料的优质化、清洁化程度不断提高。 根据专家组的预测,到2010年,我国生物质能发电量将达到55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达到2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立方米,生物固体成型燃料达到100万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提高到4%。 赵立欣说:“新农村建设首先和农民的生活环境密切相关。去年,我国开展了污染普查工作,其中包括农业生产过程中畜牧养殖污染率和农民生活污染率等。目前,农村普遍靠燃烧秸秆做饭取暖,不但污染空气,而且影响健康,所以农村要增加对新能源的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首先应该满足农民生活能源的需求,用科学的技术去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对利用生物质能的各种技术进行了经济、环境和社会评价,总的来讲,效益是很好的。” “我国要建成小康社会,但小康不仅是经济收入问题,还包括很多其他内容。比如农村的生活环境。农民在经济收入有所增长的同时,精神需求也随之提高,对高品味能源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所以,以生物质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不仅是物质文明的一部分,也具备精神文明层面的意义。”赵立欣解释说,“在精神层面,新能源的利用对农村劳动力的解放作用非常明显。农民劳动的时间减少了,劳动强度降低了,对农村的空气污染减小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将随之发生改变。” 赵立欣提出,农村最常见的秸秆是一种很好的生物质资源,但目前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希望有关部门对农村生物质资源进行调查,摸清我国秸秆等资源总量,并做好规划,进一步推动我国生物质能源的利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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