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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能源走非粮路线相关商品受益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日期:2008-03-20 | 作者:游 石 | 点击次数:
日前,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3亿吨标准煤。其中,生物能源发展由于受耕地资源限制,应走非粮食路线。分析人士表示,该政策指导意义十分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间接影响和支撑粮食价格。 根据《发展规划》,我国生物能源应合理开发利用边际土地资源,能源作物和能源植物的种植做到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今后主要鼓励以甜高粱茎秆、薯类作物等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以及以小桐子、黄连木、棉籽等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到201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万吨。初步实现生物质能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培养一批生物质能利用和设备制造的骨干企业。 中国国际期货农业分析师朱治平表示,从规划整体来看,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所占比重将大幅提高,从2005年的7.5%提高到2010年的10%,其利用量也从1.66亿吨标准煤提高到3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但从局部来看,考虑到粮食安全问题,国家对生物能源的发展仍十分审慎。根据《发展规划》,至“十一五”期末,我国包括生物质发电、户用沼气、生物燃料乙醇及生物柴油等领域,生物能源年利用量折合2308万吨标准煤,仅占国内年能源消费总量的0.8%。 “同欧美国家的宏大目标相比,我国生物能源发展目标主要是基于自身国情考虑,尽量减少对粮食领域造成冲击。不过,《发展规划》还是把生物能源作为努力方向,毕竟其保留了利用非口粮及油脂发展生物质能源的计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间接影响和支撑粮食价格的上张。”朱治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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