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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珙县:“沼气项目”推行“阳光管理”文章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 发布日期:2009-06-20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是市县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为杜绝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把该项工程办成顺民心、达民意的德政工程,珙县沼气项目推行阳光管理。 一是印发《珙县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管理公示书》,通过各种途径,将沼气项目管理的“五个禁止”(即:禁止沼气技工无证施工建池、禁止强迫农户聘请指定技工、禁止圈定技工建池从业区域、禁止强迫农户选用指定技术、禁止强迫农户购买指定物资。”和“五个必须”(即:必须实行项目管理公示制、必须实行签订合同施工制、必须实行建池技术告知制、必须实行施工合同备案制、必须实行政府组织验收制),宣传到乡镇村社,贯彻到农户,让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的正常程序及有关规定。 二是引入群众监督机制,公开了三个监督投诉电话(4012701、4318800、12316),对接到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对违规操作的,发现一处,通报一处,限期整改一处。(何凤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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