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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次规范农村沼气物资采购 沼气物资实施集中采购文章来源:荆楚网 | 发布日期:2008-08-20 | 作者:张爱虎、通讯员江绣屏、实习生谭琳、刘洋 | 点击次数: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江绣屏、实习生谭琳、刘洋)6日,全省79个县市能源办分别与7家沼气物资生产企业现场洽谈并签订物质购销合同,这是我省首次对农村沼气物资采购市场进行规范。
从200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把建设40万户农村沼气列为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大力发展沼气,推广使用替代能源,大大方便了农民日常生活,也改变了农村环境面貌。 据介绍,此次实施沼气物资集中采购,旨在规范采购行为。采购合同对产品质量、供货时间地点、售后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企业如果违反合同,被用户投诉,将受到警告,警告两次无效,将停止其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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