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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管理规范

文章来源: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 发布日期:2008-07-22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以下简称城镇沼气池)管理的要求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城镇生活污水所修建的城镇沼气池的管理。

2、管理要求

城镇沼气池应由具有沼气发酵、沼气工程施工专业知识的队伍管理。

2.2 发酵

2.2.1 城镇沼气池第一次启动时,应加入占主发酵池容积5%~10%接种物。

2.3 出渣

2.3.1 城镇沼气池的残渣清淘周期为2年~3年,具体时间按设计确定。

2.3.2 城镇沼气池宜采用机械出渣。

2.3.3 城镇沼气池出残渣时,应保留池中主发酵容积10%~15%的料液作接种物。

2.4 填料、过滤膜更换期按设计规定。

2.4.1 填料、过滤膜更换期按设计规定。

2.4.2 填料、过滤膜由管理专业队负责更换,建设单位支付费用。

2.5 水质监测

2.5.1 水质化验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委托有关法定监测部门检验。

2.5.2 水质化验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委托有关法定监测部门检验。

2.6 检查和维修

2.6.1 城镇沼气池每年应检查一次气箱的气密性,四至八年进行一次维修。

2.6.2 输气线路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和堵塞,三年至五年应维修一次,五年至十年应更换。

2.6.3 定期检查要、炉具使用是否正常,有问题有及时处理。 2.7 后期管理专业队应向用户传授安全和科学用气知识。

3、安全

3.1 安全发酵

3.1.1 不得将生活污水外的液体、固体废弃物入池(医院污水除外)。

3.2 安全管理

3.2.1 城镇沼气池的所有露天井口及其它附属管口均应加盖。盖板应有足够的强度,防止人畜掉进池内。


3.2.2 城镇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应使用,不允许直接排放。

3.2.3 城镇沼气池抽取残渣时应撬开活动盖。

3.3 安全用气

3.3.1 使用沼气应先点燃引火物,后扭开关,使用结束后应拧紧开关。

3.3.2 不允许在城镇沼气池的导气管口点火。

3.4 安全出料和检修

3.4.1 城镇沼气池清除污泥应采用粪车抽吸,抽吸时应打开活动盖,一般情况人不入池内。

3.4.2 城镇沼气池入池检修时,必须首先向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孔通风或向池内鼓风,然后将小动物放入池内。观察10min左右,动物未出现异常时,工作人员进入池内检修。

3.4.3入池检修人员必须胸部拴紧安全绳,池外应有人监护,并应备有鼓风工具。

3.4.4 在池内检修时只能使用无明火的照明器具,不允许在池内使用明火或吸烟。

3.5 窒息中毒的抢救和烧伤急救

3.5.1 一旦发生人在池内昏倒,应立即快速向池内鼓风,不得盲目进入池内抢救。在池内有较足的空气后,抢救人员可拴紧安全绳入池救出病人,并对病人进行人工呼吸或迅速送医院抢救。

3.5.2 发生沼气烧伤事故时,应及时切断气源和灭火,并在3h内将烧伤者送到医院,3h ~72h内不宜转运病员,在病员有足够尿量后方能转运。

4、档案管理

4.1 工程档案保存内容

4.1.1 工程项目申报至批准修建的有关文件、论证资料、会议纪要和概预算书。

4.1.2 设计

设计计算书、全套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设计资料。

4.1.3 施工

承包合同书、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材料代用证明、混凝土材料试压报告单、隐蔽工程记录、 施工日志、重大问题处理决议和建设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现场照片、录音、录相等资料。

4.1.4 验收

试水试压检验评定表、竣工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竣工图、配套安装图、竣工决算书、验收 移交书、验收会议文件及决定等资料。

4.2 管理档案保存内容

4.2.1 城镇沼气池情况统计表。

4.2.2 水质监测报告。

4.2.3 清淘残渣、更换填料、维修、检查输气线路和使用器具的记录。

4.3 档案管理

4.3.1 图纸、隐蔽工程记录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其它文件、资料保存二十年以上。

4.3.2 档案装订式样、规格应符合国家档案装订的标准。

4.3.3 永久性保存资料应用炭素墨水书写,如用其它墨水书写则应保存其复印卷 。

4.3.4 城镇沼气池档案的管理应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种记录、数据、图纸、资料必须准确。4.3.5 城镇沼气池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有人、有室、有柜、分类存放,按年度装订成册入档。

4.3.6 档案移交时必须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场监交;移交人、监交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4.3.7 档案资料不得随意销毁,保存期满的档案,销毁时必须经过企业法人同意,并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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