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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重点培育能源林 发展生物柴油和木质燃料发电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日期:2006-12-08 | 作者:周明 | 点击次数: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日前在“林业生物质能源暨小桐子产业化发展论坛”上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培育能源林,发展生物柴油和木质燃料发电。 能源林所提供的原料产能量要占国家生物质能发展目标的30%以上,加上林业剩余物,力争使林业生物质能源量占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的50%以上。 李育材说,国家林业局拟订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确定了一批能源林培育基地,并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包括发展林业生物质能在内的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进行财税扶持,实施弹性亏损补贴、原料基地补助、示范补助、税收优惠等四项政策。“十一五”期间,我国规划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规模83.91万公顷,原料林全部进入结实期后,将形成年产生物柴油125万多吨的原料供应能力。我国还将重点对麻风树、黄连木、油桐等主要木本燃料油能源树种进行良种化,在资源集中和培育潜力大的地区布局生物柴油开发项目。 另外,“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初步规划以柳树、栎类、其他灌木类等速生短轮伐期能源树种为主,培育改造木质能源林规模147.63万公顷,预计每年可提供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生物质直燃发电的木质原料。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导小组组长祝列克介绍,按照初步规划,我国810多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可用于发展能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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