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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醚规模究竟多大适合国情文章来源:煤化在线 | 发布日期:2006-10-10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在二甲醚被确定为清洁型替代燃料、供不应求的背景之下,国内企业纷纷筹划建设二甲醚项目,希望在未来新能源市场上分一杯羹。针对一些地方煤化工产业迅速升温、部分地区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苗头,国家发改委于7月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要求一般不应批准规模在100万吨/年以下的二甲醚项目。对此,记者听到专家的不同意见。 这个规定脱离国情 记者采访西南化工研究院的专家了解到,目前国内已建成运行的、实现工业化的二甲醚装置最大规模,用国内技术的,气相法的是1万吨/年,液相法是10万吨/年。从国外引进的,气相法最大规模是10万吨/年。目前国内技术的设计装置规模,气相法最大的只能做到20万吨,而且还没经过工业化生产的检验。再大的装置规模目前国内根本做不了设计,需要进行装置放大研究,还必须经过一个工业化生产过程,才能算技术成熟。这样一个过程,不是短时间能实现的。 现在发改委要求二甲醚要上就上100万吨级以上的装置,而国内设计技术力量显然做不到,只能让国外公司来做。这一规定,脱离了国内技术能力的实际,客观上鼓励了引进国外技术。 安全问题必须放在首位全国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卫国近日指出,新建二甲醚装置必须考虑安全问题。上世纪90年代由于石油液化气供应不足,各地就想办法寻找替代品。当时甲醇、轻烃等都试过。由于物流设备条件跟不上,发生了不少火灾、爆炸事故。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劳动部压力容器监察局和建设部城建局联合发文(公消1995—97号),严格控制新型复合燃料的使用,新上燃料必须由省级该三部门论证鉴定后才能使用。现在,对各地新上的二甲醚燃料进入市场,其物流运输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也必须通过各地省级该三部门的检查审批。 在发展二甲醚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接受以前的教训,不能一味追求规模的大小,而必须把安全放在一票否决的位置上。试想,在目前条件下,规模越大,运输半径就越大,安全隐患也就越多。一旦发生事故,损失也越大。因此,如果安全问题没有保障,我们应该宁可放弃对大规模的追求。 物流是最大软肋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副会长、中国化工报社社长郝长江认为,确定二甲醚的装置规模一定要考虑运输物流条件和下游销售市场的情况。因为二甲醚常温下是气态产品,不易运输,运输时必须用带压力容器的罐车,如LPG一样。一辆55吨的石油液化气槽车70万元。一辆铁路槽车也要50万元,若建管道运输则运输设备投资更大。为MTO、MTP配套的甲醇、二甲醚装置规模应该选的大一些,这样成本能降得低一点。若生产的二甲醚主要供给民用燃气用,就近销售,建设规模不宜太大。二甲醚的生产可以煤为原料,也可从市场买甲醇来生产。如靠近市场建设一套年产二甲醚1万吨规模的装置,为降低物流成本则可从市场买甲醇来生产,投资约900万元,二甲醚成本约3600元/吨。而在北方煤矿附近建大型装置,煤价100元/吨左右,二甲醚成本约1400元/吨左右。若运到未来二甲醚最大的销售市场———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运距达到2000千米的,按目前汽车槽车一般价格1.2元/吨千米计算,成本也到了3600元/吨。若运距超过2000千米的,则不及在当地建小规模装置合算了。 所以二甲醚项目的建设方案必须考虑市场半径和物流建设,不是说规模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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