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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多边互认制度的价值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 发布日期:2016-12-21 | 作者: | 点击次数:
2016年10月24日-28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可再生能源认证体系(IECRE)管理委员会的年度会议在新世代能源公司(NextEraEnergy)位于美国朱诺海滩的总部召开。 近些年来,随着产业规模的迅速增长,我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水平也得到快速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风电、光伏产品的国际市场认可度很高,出口量逐年增加,但要想出口这些可再生能源装备,我们仍面临着各国市场的认证障碍。技术壁垒是广泛存在的国际贸易隐性壁垒,认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经过长期的努力,目前各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标准方面基本趋于统一,但由于各国之间的检测认证制度并没有完全接轨,导致优良产品出口受阻。 早在1995年,IEC建立了风电机组认证模式(IEC61400-22),这也为各国建立统一的标准认证体系提供了有力依据。2011年,IEC风力发电机组认证咨询委员会(WT CAC)成立,我国的鉴衡认证作为发起人之一,于2012年在北京承办了CAC第三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建立全球风电认证体系的路线图。随后在2013年,光伏和海洋能加入该体系,风电评价体系升级为可再生能源体系。IECRE于2014年9月成立,是IEC第四个合格评定体系,下设风能、太阳能、海洋能三个委员会,其目标是在IEC框架下建立起针对可再生能源系统、关键设备和服务的评价体系,通过国际技术标准和认证模式的统一,推动认证结果的多边互认,从而促进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国际贸易和合作。 简单讲,IECRE的主要目标就是推进可再生能源设备认证结果的“国际通用性”,也就是“一张证书走遍全球”。在实现这个目标之前,我们只能哪里遇到问题就去哪里解决,不仅耗时费力,结果也难以控制。2012年南非某风电项目的设备招标条件之一是必须具有欧美四家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当时,我国企业只有在国家认监委、商务部等部门的支持下,由鉴衡认证派出工程师团队向南非政府做了充分详尽的说明;同时委托对我们执行的认证标准、认证能力水平很熟悉的国际电工委员会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EC TC88)主席,主动给南非能源部写信说明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与国际接轨的风电认证体系。经过多番周折,最终,我国的企业才成功中标项目。依靠这种方式,鉴衡认证已经将证书推向了近20个国家,有效支撑了我国风电企业的走出去战略。但毕竟这种双边的方式效率低下,结局往往也不可预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IECRE体系目前有18个成员国,中国国家认监委作为国家成员机构加入了该体系的风能和太阳能两个分领域。在该体系下,有关风电、光伏的各项规则一旦制定完成,各国认证机构可根据此标准颁发证书,也就是说本国认证机构的证书,也能被别国所采信。我国企业只要在国内由多边互认授权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就可凭该证书让产品走出国门,而无需进行重复认证。在这次美国的会议上,颁发了首张IECRE风电整机型式认证证书,成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同时,对于中国认证机构的同行评审工作也将于2017年初陆续展开,2017年后我国的认证机构也可以颁发IECRE证书。这意味着,在前期大量程序性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该体系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建立成员国间统一高效的多边机制,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就认证的要求而言,一类是来自政府部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如德国、丹麦、南非、印度政府明确规定风电机组必须通过认证方可进入市场;另一类是项目开发商、投资人、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提出的认证要求,也可称之为商业强制,如在美国,政府并未强制规定,但银行和保险公司对拟贷款或保险的项目所用设备有具体认证要求。IECRE将需要针对不同的认证要求积极推动认证结果为各国、各类机构所接受和采信。 技术标准体系接轨和认证制度统一,是国际经贸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性建设,也是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际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建立合作关系并实现多边互认,不但有助于打破国际间贸易技术壁垒,实现优质资源的全球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更是我国在此领域从参与者向管理者和引导者转变,争取全球治理制度建设权力。 现在,我国深入参与国际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机制建设并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的三个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一是国家积极支持产业主体完成从参与者向引导者和管理者进行“角色转换”,大力支持我国的认证机构深入参与IECRE体系的工作,使我们在IECRE中的工作得以有组织、有系统、有方向的开展;二是长期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建立起领先的国际地位,全球第一的产业规模和全球领先的技术水平,赋予了我们引导制度性话语权的优势以及为全球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的实力;三是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检测认证体系,这是与其他机构和组织合作的基本要素,只有建立起以我为主的自有体系,才能具备在国际体系中发挥引领性作用的能力。基于这些条件,我们参与国际竞争的层次得以提升,通过贡献中国智慧,从被动转为能动,从跟随到引领,积极参与构建标准、规范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既公平合理又充分体现我国利益诉求的规则秩序。所有这些努力,在实现破除贸易壁垒的直接目标基础上,更能够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茁壮成长,推动建设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为全人类福祉作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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