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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发展可再生能源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报 | 发布日期:2016-12-19 | 作者: | 点击次数: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全球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

能源革命的本质是主体能源的更替或其开发利用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当前,世界能源格局深刻变化,新一轮能源革命和转型发展正在蓬勃兴起,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全面落实《巴黎协定》的新要求。

11月4日,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巴黎协定》的签署与实施对全球能源系统变革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各国同意快速减排,并使全球碳排放尽快达到峰值。《巴黎协定》代表了人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和推动能源转型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

发展可再生能源正是落实《巴黎协定》、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措施。在签署《巴黎协定》的国家中,90%以上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目标,国际社会前所未有的重视可再生能源,将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代。

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

全球能源消费总量已从1965年的54亿吨标煤,增加到2015年的188亿吨标煤。如果人类继续敞开口子消耗化石能源,至少需要3个地球。过去50年,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从黑色高碳向绿色低碳持续转变,清洁低碳能源占比持续上升。特别是201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首次超过常规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表明了全球电力系统建设正在发生结构性的转变,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世界各国推动能源转型的战略选择。

许多国家都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新一代能源技术的战略制高点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先后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新领域,是许多国家新一代制造技术的代表性产业。特别是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均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温室气体减排和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措施,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战略目标。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实现我国庄严承诺的必然要求。

我国政府已经向国际社会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在2020年达到15%、2030年达到20%的目标。“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攻坚期,也是完成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的重要转折期。发展可再生能源,正是中国落实《巴黎协定》、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主动作为。

我国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领跑者

近年来,在《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了显著成就,用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十年走过的道路,已全面进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

一是可再生能源替代作用日趋明显。

到2016年10月底,全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装机规模均位居全球首位。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已达10.8%,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已达25%,五年分别提高了2.6和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已进入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增量占世界40%以上,继续领跑全球,“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正在成为我国新的名片。

二是可再生能源装备水平快速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们坚持技术创新与工程建设相结合,攻克了世界领先的300米级特高拱坝,自主制造了单机80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掌握了500米级水头、35万千瓦级抽水蓄能成套设备制造技术。风电关键零部件已实现国产化,5~6兆瓦大型风电设备已经投入运行,特别是低风速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广泛应用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光伏电池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不断刷新电池技术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多晶硅产量已占全球总产量的40%,光伏组件产量达到全球总产量的70%。

三是可再生能源经济性显著提升。

近年来,中国已建立完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体系,新能源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一类资源区风电价格已从每千瓦时0.51元下降到0.47元,在解决限电后局部地区已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光伏技术进步使“十二五”时期组件价格下降了60%。今年开始,我们推动实施的光伏领跑者行动计划,探索用市场配置资源并发现价格,有效促进了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显著下降,最低电价已下降到每千瓦时0.5元左右。

四是可再生能源社会效益凸显。

“十二五”时期,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投资2万亿元,已超过火电的1.12万亿元投资,占全部发电投资的61%,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2亿吨,减排二氧化硫等污染物1800万吨,环境效益十分显著。可再生能源发展还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是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人数超过350万人。 

坚定发展方向,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可再生能源发展理念,更加注重高效利用和结构优化,更加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鉴于此,我们将致力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十三五”时期,我们将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比重目标为导向的管理体系,按照国家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15%的目标要求,科学确定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指标和考核体系,分年度分解落实,并强化对地方的监督考核。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在履行报批手续,印发在即,规划提出到2020年,常规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要分别达到3.4亿千瓦、2.1亿千瓦和1.1亿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要达到12%以上。

二是加快补齐可再生能源领域短板。补短板是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系统优化、提高运行效率的重要保障。一要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要抓紧在“三北”具备建设条件地区建设一批电站,进一步增强系统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鼓励多元化投资。二要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积极鼓励企业、社区和家庭根据自身条件建设各类分布式能源,支持采煤沉陷区以及农业、渔业综合利用等建设光伏发电,深化“光伏+”应用工程。

三是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能源革命最终的目的是可再生能源完全替代化石能源,实现这一目的主要靠经济性和竞争力,而不能始终依靠补贴。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预测,太阳能光伏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2025年将比2015年下降接近60%,陆上风电供电成本将下降26%。目前,中国新能源装备技术水平已经为降低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加快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体制机制。 新时代的到来对传统能源体系提出了新的变革要求,必须克服在能源转型关键期逐步暴露出来的矛盾和挑战。在分配资源方面,我们将继续推动用市场配置可再生能源资源。在运行方面,将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构建新型电力运行管理体系,并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政策,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的深度融合。在补贴方面,推动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转变为固定补贴和绿色证书相结合的管理体系,逐步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竞争,用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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