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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煤电企业节能减排文章来源:湖南能源 | 发布日期:2015-10-21 | 作者: | 点击次数:
近日,湖南省根据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煤电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入湘煤资兴煤矸石电厂、韶能集团耒阳电厂等综合利用发电企业,针对煤电节能减排的薄弱环节开展现场督查,确保“十二五”煤电企业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 湘煤资兴煤矸石电厂、韶能耒阳电厂是以低热值煤、煤矸石为发电燃料的综合利用煤电企业,“十二五”期间共已累计处理当地煤矿附产物煤矸石384万吨,发电52.6亿千瓦时。目前,两家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新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有关要求。 督查组认真听取了企业“十二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环保设施建设、污染物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情况。肯定了资兴煤矸石电厂、韶能耒阳电厂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取得的成效,两家企业在经营困难、设备陈旧等重重困难条件下,积极制定安排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计划,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排放新标准,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贡献。 督查组通报了国家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最新工作要求,针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末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与企业研究讨论了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措施。对企业重点提出三点监管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煤电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二是要立足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资源优势,积极拓展企业经营范围,发展供汽、供热业务,适应新常态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三是要提早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运用能源行业节能减排新措施、新标准、新技术,继续深挖机组节能减排潜力,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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