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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试点提速 七省市方案将面世文章来源:中国石化报 | 发布日期:2012-10-18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进入9月,我国碳交易试点开始加速,关键是能否协调好碳交易的减排硬指标以及可能对地方经济增长速度造成的影响。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计划,2013年将在七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启动碳交易试点,目前七省市正在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如无意外,今年底前七省市试点方案均将面世。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副处长王庶透露,目前试点地区都完成了方案初稿,其中北京已经上报给国家发改委。 在七个试点省市当中,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湖北进展较快,其中北京、上海、广东分别在3月28日、8月16日与9月11日举行了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仪式。 三大参数确定碳排放总量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从而减缓气候变化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指出,“十二五”期间主要是做好试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十三五”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碳市场。 尽管各省市均已完成方案初稿,方案作为指导性文件,也确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但试点工作细节如每个试点具体的碳排放总量、具体哪些企业参与交易、每个企业分到多少配额,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碳交易市场建立的核心问题包括:设定碳排放总量,分配碳排放权,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确立企业报告核查制度,建立由政府管理的注册登记系统,建立交易平台等。 但总量设定对中国一直是一个难点。设定最“纠结”的地方在于,总量设定过高,对排放源没有约束力,排放源就没有减排的动力;设置过低,会影响经济发展。 王庶说,目前各试点总量设定的方法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大致的思路都是,结合各地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碳强度减排目标、GDP增速这三方面的参数设定。 存在多个界定难题 随着碳交易试点工作的推进,一些问题开始显现。 湖北碳交易试点专家组成员、武汉大学气候变化与环境能源研究中心主任齐绍洲在调研中发现,有4个问题解决起来有一定难度。[NextPage] 第一,排放边界的界定。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比较复杂,有国有、民营、外资、合资等。此外,省与城市不同,城市政府可以对企业实现扁平化的管理,但是省政府在碳交易当中应扮演什么角色还是个问题。 第二,统计数据的问题。企业碳排放数据备案年限不多,数据精确度有限,来自不同部门的同一参数也不完全一致,用什么原则来进行取舍也是问题。 第三,能源结构的问题。不同的企业对能源结构细分到什么层级并不一样。比如煤,每批煤的质量和结构不一样,燃烧的充分性也不同。统计数据一般是按年份,不是按批次,但企业希望按批次,因为煤质不同,排放就不同。 第四,碳交易市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碳交易会带来新的成本,尽管配额免费分配,但是如果免费分配不够用,会增加一些成本,这是否会抑制新的投资。此外,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之间是否会发生转移排放也是问题。 全国推广宜提前谋划 长期研究碳交易的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王毅刚表示,试点的目的就是为了探索低成本减排的方法,同时希望其成功模式可以向全国推广。 在七个试点省市当中,北京、上海、深圳的中心产业并非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他们对全国更有借鉴意义的是建筑和城市减排,但是建筑碳交易国际成功经验鲜见,金融化的可能性低,这和3个城市希望建设碳金融中心的希望可能有较远的距离。 中国现在减排潜力最大的是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另外几个地方,天津、重庆和湖北、广东高耗能产业较多,向全国复制的借鉴意义更大。 此外,现在的碳交易试点将来如何与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接轨、与国际碳市场接轨也是重要问题。(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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