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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交易探路:广东强制4家水泥企业第一单文章来源:财经 | 发布日期:2012-10-10 | 作者:鲁伟 | 点击次数:
“碳交易”中国探路 “碳交易”在七地发轫,先行者当务之急在于尽快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与法律框架 9月11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启动碳交易试点的省份。碳交易,往往被称为“买卖空气的生意”,实际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权交易。当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下称广州碳交所)揭牌,并且做了第一单“生意”:广东省内四家水泥企业以6799万元认购了13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配额,为中国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首宗配额交易。 中国首批开展碳交易试点的省市有七个。在广东试点启动之前,北京、上海已宣布启动,接下来,天津、湖北、深圳、重庆也将陆续展开试点。 按照决策层的部署,中国将在2013年底启动七个试点地区的碳交易,在2015年建成一个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一个与股市并行的交易市场。 时间紧迫。按中国政府的减排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现状并不尽如人意——2011年有三个节能减排指标没有完成。尽快启动国内碳交易市场,加快节能减排步伐,成为应有之义。 然而,面对国内碳交易市场几乎一片空白的基础,七个试点省市从碳排放总量确定到配额分配,从市场制度设计到监管机制的确立,均需“从零开始”。 强制第一单 广州碳交所的第一单生意,是与四家企业签署了碳排放权配额认购确认书。塔牌集团(8.21,-0.13,-1.56%)(002233.SZ)、阳春海螺水泥(16.04,-0.03,-0.19%)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螺水泥)、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下称中材水泥)、华润水泥(罗定)有限公司(下称华润水泥)以60元/吨的价格,花费6799万元认购了130万吨碳排放权配额。这是国内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首例减排交易。 这四家水泥企业均婉拒了《财经》记者的采访请求。一位水泥业业内人士大倒苦水:“我们不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即使不情愿,也只能和政府部门保持步调一致。”[NextPage] 据《财经》记者了解,2012年5月28日,广东省发改委组织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下称广州能源所)、中山大学等碳交易设计方赴欧盟考察碳排放市场。代表团从欧盟考察回来之后,水泥行业成为控排的重点讨论对象,并最终取代电力和建材成为第一个启动碳交易试点的行业。 “相比其他行业,水泥行业迫切需要淘汰落后产能,广东这几年经济高速发展,带来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水泥产业发展也不均衡,小水泥厂太多,所以需要关掉一部分落后产能。”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正希对《财经》记者分析。 按照交易设计,四家水泥企业认购的配额,是为未来新增水泥产能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其中政府免费提供90%的配额,企业自行购买10%的配额。从认购情况来看,塔牌集团、海螺水泥、中材水泥和华润水泥分别认购47万吨、41万吨、21万吨、21万吨,与此对应的花费分别为2458万元、2144万元、1098万元、1098万元。企业可以根据对未来配额价格走势判断,将配额出售或囤积。 “2009年以后国家发改委就没有再核准水泥行业的新增项目,很多水泥企业没有‘准生证’,但前期投入了不少资金。如果四家企业新增产能获批,认购配额花费的钱当然是值得的。”上述水泥行业业内人士分析。 2009年9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8号文),明确要求“各省(市、区)必须尽快制定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上述水泥行业业内人士透露,广东方面曾计划通过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给出的时间表为:在2015年新增3000万吨产能,淘汰3000万吨产能。“如果按照我们设计的路线走,目标是可以完成的。但2009年以后国家没有批准任何新增产能,所以淘汰产能无从开展。”该人士认为。在其他能耗大的行业里,减排同样令人头痛。钢铁、造纸、玻璃、电解铝等18个能耗大的行业目前均面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与目标,其中多个行业已长时间不再审批新增产能项目。[NextPage] “这四家水泥企业认购的配额是由广东省发改委指定的,而新增项目的审批权在国家发改委手上,能否批准并不乐观。如果批,相当于开了一个口子,其他企业也会通过认购配额的方式来获得产能审批,包括那些不在碳交易试点的省份也可以来认购配额,那就乱了;不批的话,碳交易又如何进行?”这位水泥行业业内人士表示。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副所长李俊峰表示,未来企业肯定要认购配额。目前地方试点就是要摸索前行,地方可以自己做调配。 糊涂“家底” 尽管第一单交易的困惑横亘于前,《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广东碳交易方案》)的几家设计机构对碳交易模式颇具信心。 广东碳排放考察代表团在赴欧之前,对碳交易的认识并没有“系统性”,广州能源所能源战略中心博士骆志刚对《财经》记者称,直到从欧洲归来,才明朗了“从排放总量的确定,到配额分配,再到如何监管”的系统性程序。 从欧盟回来后,上述参与《广东碳交易方案》的设计机构写了一份专题报告,并很快得到了分管副省长的批复。广东碳交易由“研究阶段”进入“操作阶段”。“我们借鉴了很多国外的做法,欧盟的碳交易模式是参考最多的。”广州能源所副所长赵黛青表示。 目前国际上碳排放交易的主要模式包括“欧盟模式”“日本模式”“澳大利亚模式”等。“欧盟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前期免费发放配额,中期部分配额免费发放、部分拍卖,后期逐步减少免费配额;“日本模式”的特色在于企业在第一阶段没有完成减排目标,在第二阶段将必须按短缺部分的1.3倍减排;“澳大利亚模式”的亮点是排放量不设总量限制,企业可以购买欧盟碳排放权配额。 无论是北京、上海,还是广东,皆从借鉴国外碳交易模式起步。但国外碳交易模式无法完全照搬到国内。 一般碳交易市场建立的核心环节包括:设定碳排放总量、分配碳排放权、制定交易规则、确立企业报告核查制度、建立由政府管理的注册登记系统、建立交易平台等。 设立排放总量,是第一步。但国内并没有一个碳排放核算的标准体系。欧盟的碳交易是“自下而上”,即“金字塔”结构——先有基础排放数据的支撑,其次是排放总量的确定,最后才有制度设计;而国内的碳交易是“自上而下”,也即“倒金字塔”结构——先对排放总量进行约束与控制,然后设计交易制度,甚至缺乏基础排放数据做支撑。[NextPage] “欧盟实施的总量减排,是一个绝对总量的减排;而国内的减排是一个相对总量的减排,因为GDP在增长,相应地,二氧化碳也在增长,国内是在发展中减排。换而言之,欧盟只有存量的概念,而我们既有存量,又有增量。这是中国特色。”李正希说。 即使是相对总量的减排,排放数据的收集仍非易事。英国的国际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CDP(Carbon Dischsure Project)于2011年对中国流通市值最大的100家上市公司进行问卷调查,收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与行动等信息。在这100家上市公司中,仅有45%(45家)的企业积极回应,这已是该组织连续四年问卷调查以来中国企业参与度最高的一次。 据《南方周末》报道,为了能更准确地知晓企业用能状况,全国大部分省市设立节能监察中心监督重点用能企业填报企业用能状况,并定期向主管单位汇报,例如广东省实行的是三月一报,而上海则是每月申报一次。但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碳排放量仍是一笔糊涂账。 对此,广东省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董荔生深有体会。他向《财经》记者回忆,钢铁协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对钢铁的碳排量进行数据统计,但“至今也没有一个准确数字”。原因有二:一是协会只能对80多家会员单位进行数据统计,协会之外的钢铁企业则无从统计;二是炼钢工艺有长流程和短流程之分,前者炼1吨钢的碳排放量是2.5吨,后者炼1吨钢的碳排放量是0.5吨,采用长流程和短流程工艺的比例是多少等细节无从知晓。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基础排放数据的收集主要通过企业自行申报、行业协会统计、中介机构审查和政府主管部门审定来完成。 从北京、上海和广东公布的碳交易试点方案来看,三地在碳排放量的控制上,基本都是采取“以历史排放为主,行业基准为辅”的基线。以广东省为例,广东首批将电力、水泥、钢铁、陶瓷、石化、纺织、有色、塑料和造纸九大行业纳入“控排企业”范围。九大行业中,2011年-2014年,任何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都被纳入控排范围。一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则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按照上述标准,广东省有827家企业可纳入“控排企业”, 1851家可纳入“报告企业”。[NextPage] 确定了排放数量,第二步是配额发放。《广东碳交易方案》称“科学合理发放碳排放权配额”,既要向控排企业发放配额,也要将符合规模要求的新建投资项目纳入配额指标范畴。 在配额发放上,试点地区纷纷采取了免费为主、有偿为辅的方式。如何确定配额是各试点方案中备受关注的部分。配额分配过多则达不到减排效果,分配太少则会增加企业成本。 即使是欧盟,早期也因为免费发放配额过多,导致碳价一度触底为零。 如何激活市场 按照《京都议定书》,中国目前作为发展中国家不需要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自愿减排的中国企业主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参与碳交易。在CDM项目中,中方将碳排放指标卖给发达国家,换得资金和技术,发达国家则获得了减排配额。但作为卖方的中国企业没有定价权,完全处于劣势。这也成为中国积极推动碳市场的动力之一。 七个试点地区将于2013年底全部启动碳交易,最终指向一个统一的全国性市场,并形成与全球接轨的碳市场。 根据《广东碳交易方案》给出的时间表,广东碳交易试点将分为三个阶段展开:2012年-2013年上半年为筹备阶段,要确定碳排放总量目标、制定碳排放配额管理规定、制定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制度等;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为实施阶段,即启动碳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启动基于配额的碳交易;2015年为深化阶段,力争率先启动省际碳交易。 北京、上海与广东的时间表基本一致。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各地的试点方案大同小异,无非是推进力度和方案详略不一样。” 这七个试点地区,代表着中国不同区域经济水平及形态。整体而言,北京、上海、深圳的减排将集中在大型公共建筑,其示范意义在于建筑和城市减排;广东、湖北、重庆和天津减排则集中在高耗能产业,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借鉴意义更大。 在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短时间内要和国外同台竞技,中国的碳交易会否重蹈二氧化硫交易“有理论、无交易”的覆辙?中国在二氧化硫配额交易方面的探索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但自2002年开始首笔交易之后,至今仍然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交易体制。 目前地方政府竞相建立碳交所,目的是抢得先机,以免“肥水流入外人田”。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要激活国内的碳市场。首先,碳作为一种商品,要增加其流动性,实现跨区域交易,最终构成一个跨区域的强制碳市场。[NextPage]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亦有必要。英国石油公司(BP)早在1998年就开始在内部实施碳交易体制(BPETS)。在“BP模式”中,由于参与主体仅为集团成员企业,导致交易并不活跃,BP公司早期的尝试效果并不理想。在后来的欧盟碳交易体系(EUETS)中,通过引入中介、银行等,EUETS初期交易活跃起来。 然而,在国内已经公布的各地碳交易试点方案中,均缺乏银行、能源供应商等机构的介入。只有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才会增加市场的流动。 国外已有的经验表明,碳交易还应该增加交易标的类型。目前欧盟等发达碳市场均采用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的标的类型。根据2011年1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非期货交易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5天,也即“T+5”模式,而国外当天买入当天即可卖出,是“T+0”模式。这意味着,如果国内碳交易仅采用现货交易,其市场活跃程度将远远低于国际碳市场。 正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近日指出:“建立碳交易市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实习记者梁君艳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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