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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须经四个阶段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12-09-07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本报北京讯(记者吕红星)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碳排放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由此产生的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也备受瞩目。碳交易市场是个新事物,各国都在摸索中前进,在此情况下,我国碳交易市场到底应该以何种路径发展、各试点区域的碳市场与未来的全国碳交易市场究竟是什么关系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厘清。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于指导当前试点地区的碳交易市场建设和未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报今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宣晓伟的文章,回答我国碳交易市场的未来应如何发展的问题。 文章认为,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最终目标是建立强制性、覆盖经济整体、一二级市场健全、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全国性市场。 文章强调,逐步实现“从自愿到强制”、“从特定行业到整体经济”、“从区域试点到全国市场”、“从一级现货市场到二级金融市场”、“从国内到国外”,是我国碳交易市场面临的首要问题。 文章最后认为,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需经过地区试点探索阶段(2012年-2015年)、地区试点完善推广阶段(2016年-2020年)、全国市场建设阶段(2021年-2030年)、国际市场迈进阶段(2031年以后)等四个阶段,才能达到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减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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