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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日期:2012-09-06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中国财政》杂志上撰文指出,下一步,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将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发挥税收对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作用。 谢旭人说,我国已进入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难度增大。要抓住时机,以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倒逼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以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产业为突破口,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谢旭人说,节能减排是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结合点。针对当前内需不足的情况,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支持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要抓紧完善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同时,加大节能环保领域投资力度。 他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建筑节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扩大节能环保投资规模,这不仅有利于稳定投资增长,而且有利于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谢旭人指出,财政支持节能减排要着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税收、价格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企业成为节能减排的主体。除了加快税收制度改革外,还需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 同时,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和扩大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试点。谢旭人指出,下一步,要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扩大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此外,在加快节能环保标准制度建设方面,谢旭人指出,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行业节能、环保等准入门槛,不断完善并提高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源限值标准,鼓励实施“领跑者”能效标准制度,严格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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