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节能减排 |
试点企业碳排放交易如何开展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 发布日期:2012-08-17 | 作者:杨群/蒋娅娅 | 点击次数:
本报记者 杨群 蒋娅娅 昨天,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批纳入试点的200家企业将首吃 “螃蟹”,尝鲜“碳金融”。碳交易将给这些企业带来怎样的变化?具体的交易又将如何开展? 初始配额以历史排放为基数 对于参加试点的企业来说,“先机”难能可贵。本市试点期间无偿分配给企业的初始配额,实际也会成为试点企业的一种资产。今后碳排放配额免费分配的比例将越来越小。 碳排放初始配额是如何确定、公平分配的呢?市发改委介绍,分配方法上,明确以历史排放为主、行业基准为辅、适度考虑企业增长空间和先期减排行动,制定不同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国际上初始配额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基于企业历史碳排放情况的“祖父制”法,二是基于行业碳排放效率的“行业基准线”法。 试点期间,上海原则上对大部分行业都以试点企业2009年—2011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基数,适度考虑增长空间和企业先期减排行动,来确定企业的初始配额。对于个别产品单一、历史数据齐全、碳排放边界清晰、计量基础好、具有行业基准的行业,考虑按基准确定初始配额。本市将对试点企业2013年—2015年各年度的初始碳排放配额实行一次性免费发放。同时,本市还将研究适时开展拍卖等有偿分配的方式方法和配套规定。 价格由供需双方市场化确定 碳交易试点,试点的交易标的主要是试点企业持有的2013年—2015年的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此外,部分经国家或本市核证的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作为补充。试点期间所考虑的碳排放,仅指企业因燃烧活动和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甲烷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 试点企业取得初始配额后,即可自主在本市交易平台上开展交易活动,碳排放配额价格由供需双方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本市将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建设交易系统,协助试点企业开设交易账户、自主开展交易。试点期间,企业碳排放配额不可预借,但本年度剩余的配额可储存并跨年度使用。企业实际碳排放量超出配额的,应通过市场购买;剩余配额可出售或储存至下一年度使用。[NextPage] 碳排放量具体核算方法将出台 碳交易市场建立后,企业的碳排放量无异于真金白银。每家企业的碳排放量究竟多少,相关的核算核查工作至关重要。 上海将在现有能源统计体系基础上,参照国际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相关方法,按照能源分品种含碳量、能源消耗量、设施排放因子以及工业过程排放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本市企业温室气体检测与报告指南,对试点企业的碳排放监测报告边界、碳排放量核算基本方法等做出明确规范。同时,根据试点各行业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和行业特点等具体因素,制定出主要行业和领域的企业碳排放量具体核算方法。依据上述指南和分行业核算方法,本市将组织开展试点企业2009—2011年碳排放量初始盘查工作,为本市配额分配提供历史数据参考。 试点企业应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企业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碳排放报告,经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相关意见后,提交政府主管部门。第三方核查机构将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企业年度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核查报告。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