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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合同能源管理”助力企业节能减排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 发布日期:2012-07-30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7月27日,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宁波电业局与宁波经信委三方签署《共同推进宁波市S7及以下型号高损耗变压器更新淘汰合作意向协议》。三方约定,通过政府推动和电力企业支持,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2013年底前完成宁波地区2996家电力用户高损耗变压器更换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加快高耗能设备淘汰步伐,实现节能降耗。

这2996家电力用户目前使用的变压器均为S7及以下型号,属于高损耗变压器,不符合当前节能减排趋势。根据浙江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的要求,当地政府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约束,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效用,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协议约定,由宁波经信委充分发挥政府管理职能,强化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约束,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效用,由浙电节能服务公司、宁波电业局发挥供电技术及管理、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项目融资等方面的优势,确保2013年底前将这批变压器全部更新为S11及以上型号的低损耗变压器。改造工作完成后,预计年节约电量可达1500万千瓦时,折算节约标煤4695吨左右,减少1.23万吨二氧化碳、40吨二氧化硫等的排放。

“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来发展较为成熟的一种市场化运作节能机制,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并在零收费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用户凭借节能效益分期支付服务费用。费用支付清后,所有节能设备归用户所有,用户可长期享受节能成效。以目前s11型号变压器市场平均价100元/千伏安估算,淘汰更新这批变压器需要资金5000万元左右。而采用零投资、零风险、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电力用户只需从节能效益中拿出部分支付服务费用,原始改造资金则由政府和节能公司承担,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将大大降低。

据悉,本次协议的出资方——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为浙江省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今年初获国家发改委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是国家电网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公司主要负责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向公司系统和社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等节能服务,构建省、地、县能效服务网络。目前,该公司已签订节能合同5项,这些项目完工后每年可节约电量近400万千瓦时,折合节约标煤近1300吨。(徐俊钐 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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