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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节能减排要有全流程视角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发布日期:2011-09-13 | 作者:宋时飞 | 点击次数:

宋时飞

如果您是一家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负责人,面对电池原材料多晶硅的有毒有害副产品――四氯化硅废液,您会怎么办?

我们相信,绝大多数企业都会给出这样的回答:专人负责处理以确保安全。但最近新华社的一则报道,却让人们看到了另一个答案――以邻为壑投毒液。这篇副标题为《部分企业跨地区排放多晶硅废料问题追踪》的通稿提出,“一些生产和运输企业为赚取不法利润,跨地区运输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四氯化硅废液,给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近些年,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多晶硅作为太阳能电池的主流材料,也相伴出现快速增长。不过,凡事皆有利弊,产业特质决定了,每生产1个单位的多晶硅产品,就会产生10多个单位的强腐蚀性四氯化硅废液。

按说,对这样的废料,本该由生产企业专门负责处理,可利润微薄的多晶硅行业,对安全处理成本动辄每吨数千元的四氯化硅,颇感力不从心。于是,“一些多晶硅企业未经严格审查就‘有意无意地’将四氯化硅交给无资质企业和个人处理,以降低成本。”

毒废液当然不会就此止步。一些运输公司以省外四氯化硅处理企业名义,与多晶硅企业签订业务合同,而在运输途中将四氯化硅交给个人违法排放,以此牟取暴利。

出现这样令人遗憾的结果,当然会在某种程度上给光伏产业“抹黑”。“十一五”以来,我国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有序启动、形成比较完整的光伏电池产业链,都成为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成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抓手。越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有必要提升对光伏产业的认知水平,提高对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掌握能力。

节能减排,要着眼于全流程,要对节能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做观察。不但要做正确的事,还要学会正确地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把好事办好,把难事办妥。

前不久,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倪维斗曾撰文直言,要“从体制改革上推进全生命周期节能”,“我们不仅仅要看单位产量(如1吨钢)的能耗,而且还要关注建设这1吨钢的生产能力所耗的能源,……如果没有总体规划,没有总量控制,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空置,或是基础设施的寿命较短,……某种意义上它导致的能源浪费远远超过技术节能所带来的效果。”

不知道搞光伏产业的朋友听到这段话,会生发出怎样的感想。

其实,对光伏产业发展中的排放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有所关注。今年初在京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就曾强调,“引导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规划和准入管理,建立产品能耗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能耗高、污染重的光伏发电产品生产”。

如果解决不好污染物排放这个难题,光伏发电产业的“新兴能源支柱产业”之路,便不会顺畅。

与光伏产业的“烦恼”相似,新能源汽车发展也遇到一些亟待厘清的问题。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是什么,技术路线问题、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投入问题、政策支持问题,都必须尽快明确下来。

要解决光伏产业前进中的问题?一“补”一“管”一“变”是关键。[NextPage]

先说“补”。一般而言,企业使用自有设备安全处理四氯化硅,每吨成本大概为三四千元。相对较高的处理成本,让正在发育中的光伏产业有些吃不消。因此,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财政之手大有用武之地。要使光伏企业的所有成本内部化,消除“负外部性”,从中央到地方,财政补贴不应当缺位。

再说“管”。仅有财政补贴,还显不够。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堵住环境保护漏洞,监管亟待加强。一方面,有关部门不应再把四氯化硅仅当作一般化学品管理;另一方面,更要对运输方全流程监控,彻底杜绝把危险化学废液在途中倒掉、运输方的相关材料和公章造假等问题。

最后说说“变”。这里主要指的是转变思路,对废料投之以全新视角。

搞循环经济的朋友爱说一句话:没有无用的垃圾,只有放错的资源。此话虽不尽然,但确有合理成分。现在看来有毒有害的四氯化硅废液,经过怎样的转化就可“变废为宝”,还是留给化学家们去解答。我们在这里关注的,是不要轻易对四氯化硅液说“不”。有时,今天看起来是产品废料的东西,假以时日,待技术进步到一定程度后,就可变成抢手的宝贝。这方面的例子,工业领域里实在太多。

前不久,一位搞核电的朋友向笔者说过这样一番话:同样是面对通常被称为废料的“辐照核燃料”,不同的理念,会带来截然不同的效果。法国视辐照核燃料为资源,加大这方面技术研发,现已领先全球。相反,一些国家把辐照核燃料简单地视作负担,一埋了之,多年下来,不但处理技术上没有积累和突破,反而只留下一块更大的烫手山芋。

说到底,这取决于我们拥有怎样的“资源观”。思路一转凭鱼跃,体制一变任鸟飞。我们对待资源的态度,对资源开发利用采取哪种体制机制,越发成为产业发展的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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