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9日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指导单位: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 广东省节能中心
特别支持: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
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
广东省发改委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电网公司
广东粤电集团公司 亚洲开发银行
国际铜业协会(中国) 美国能源基金会
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 德国工商会广州代表处
日本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
承办单位: 广东英泰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 25家专业杂志社 79家专业网站
同期举办: 2010第七届广州输配电、电力电工及装备展览会
(PTD Expo Guangzhou 2010)
2010广州太阳能应用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SPT Expo Guangzhou 2010)
联系咨询:
广东英泰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市五羊新城明月一路20号明月阁23K室 邮编:510600
电话:020-87358971、87345171、87358493
传真:020-87358977
www.expo-cn.com E-mail:ptdexpo@126.com
广东省节能中心
广州越秀区连新路11号6搂 邮编510039
电话:020-83353285 传真:83352049
网址:www.gdecc.cn
邀 请 函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华南五省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最关键的一年。为配合和推动南方五省区全面实施节能减排计划,贯彻节能减排与新能源利用开发并举的方针,广东省经信委决定,于2010年六月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继续举办第五届国际节能节电暨新能源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本届展会由国家发展与改委经济运行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特别支持,定于2010年6月7-9日,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举行。本届展会是2010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
该展会自2006年举办以来,参展企业总数455家、2,002人;专业观众来自7,851家单位、28,921人;举办研讨会47场、听众2,058人;为一大批需要节能改造的企业,做了现场商业配对,尤其是2009年的节能节电展,增加了我省部分市的节能减排成果展,对我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起到一定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为推动节能减排又好又快发展,在前四届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着力为科研和生产企业提供展示技术与产品的平台,向各方面的用户推荐优秀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为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扶持节电行业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而共同努力。
我们衷心感谢多年来热心支持展会的社会各界朋友!热诚欢迎省内外、国内外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前来参展、参观和交流。衷心希望在这个平台上,各自找到商机,取得多赢。
展览内容
【节能节电技术与设备】
电机系统节能、 电网节能节电改造系列、 工矿企业节能节电系列
建筑节能节电系列、机械设备节电系列、 其他节能节电产品系列
【新能源技术设备】
太阳能、风能、沼气、地热、潮汐等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与设备;
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垃圾发电及余热发电技术与设备;
节能和新能源开发科研成果转让;
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
【特设节能减排展区】
应耗能企业的要求,本届展会特设节能减排展区,旨在为耗能企业提供最新的技术和设备,协助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获得节能资金。
参展范围:炉窑节能、余热回收、低温发电、热电联产、节能改造等技术与设备。
展会活动
2010年展会期间将组织举办多场、多内容的研讨会。
2010建筑节能研讨会
2010智能电网研讨会
2010年节能节电科研成果转让发布会
2010节电节能产品经销商会议
2010电机系统节能研讨会
2010工业锅炉节能减排研讨会
2010年玻璃行业节能减排研讨会
2010年国外节能与新能源新技术研讨会(包括德国建筑节能、日本电力能源、美国新能源发展等)
参会对象
1.耗能行业企业
2.供电局/电力公司/电网公司/电力工程公司
3.大型基础建设项目: 市政/电力/石化/机场/港口/轨道交通
4.工矿企业: 钢铁/冶金/汽车/机械/加工业/电子/食品/制药/纺织
5.各类活动场所: 医院/学校/商场/运动场/大型娱中心/酒店
6.各级政府主管部门
7.房地产开发商/产品采购商/经销商/代理商等
为企业提供卓有成效的商机平台
1.展前展品预览,特别推出参展商的新产品和新技术
2.展期“一对一”的邀请对口用户买家到会参观和选购
3.组织地区专业采购商前来参观采购
4.邀请在华外资和东南亚采购商前来参观采购
5.为国内外能源机构和开发商提供互动平台,为用户推荐优质高科技节电产品和高效节电方案
6.为企业进行节能、节电改造项目以及新能源开发的融资牵线搭桥
参展程序
1.参加展会的机构,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展会组织机构一旦发现展品涉嫌侵权、不符合《展品范围》等,将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展会的有关规定处置。
2.按要求填写《参展申请表/合同》,加盖单位印章后,将“参展申请表/合同”正本邮寄承办机构;
3.申请表得到承办单位确认后,申请单位于七日内,将全额参展费汇至承办单位;汇款后将汇单传真给承办单位以便查核;
4.承办单位收到申请单位的参展费后,给予确认摊位,摊位的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交款、先安排;
5.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有关费用,如因参展商的原因中途提出不参展,所交参展款不予退还,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参展商的展位;
6.承办单位在展览会开幕前一个月,向参展商提供《参展商手册》。
参展费用
企业类型 |
标准摊位费用 |
室内空地费用 |
说明 |
国内企业B |
人民币8,000元/9㎡ |
人民币800元/㎡(36㎡起) |
以注册为准 |
境外企业A |
人民币14,000元/9 ㎡ |
人民币1,300元/㎡(36㎡起) |
|
* 标准展位包括: 3面围板、1条楣板、2支光管、1张洽谈桌、2把椅子、地毯 |
*产品推介会费用:人民币10,000元/1.5小时/一场
*欢迎参展企业在展览会期间举办专题研讨会和产品推介会
会刊广告费用(广告胶片由企业提供)
A类、封底、封面整版(彩色) 人民币20,000元
B类、封二、封三整版(彩色) 人民币15,000元
C类、内页整版(彩色) 人民币 8,000元
D类、内页整版(黑白) 人民币 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