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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农村水电多赢之路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发布日期:2011-05-31 | 作者:张粼粼 张琴 | 点击次数:

本报记者 张粼粼 张琴

我国农村水电是指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单站装机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又被称为小水电。近年来,农村水电作为一项民生基础设施,对改善我国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电力供给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广大山区主要靠小水电点亮。

水利部部长陈雷于5月7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水电新增装机突破2000万千瓦,是“十五”的1.5倍;新增年发电量800亿千瓦时,是“十五”的2倍,相当于新增一个三峡的年发电量。2010年末农村水电总装机超过59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在建规模超过1300万千瓦。

小水电解决了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国建成了432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累计解决了9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通过办电治水相结合,5年来全国初步治理了上千条中小河流,新增水库库容350多亿立方米,增加机电排灌面积500多万亩。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5年来累计发电8000多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2.7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亿吨。同时,建设了234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在项目区,用价格低廉的小水电电能结束了农民上山砍柴、烧柴作燃料的历史,共解决46万农户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面积达600多万亩。

同时,农村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促进节能减排,改善我国能源结构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一次能源年消费总量中煤炭占70%,煤炭年消耗量居世界首位。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作为低碳、清洁、可再生的绿色能源,大力开发包括农村水电在内水能资源成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选择。

“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左右,其中2015年要达到11.4%”已经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而2010年这一比重仅为8.3%,调整能源结构的任务相当艰巨。但目前,我国风电发展面临电网瓶颈制约,太阳能光电转换效率不高,日本福岛核危机后世界各国普遍对发展核电持审慎态度,而水电具有技术成熟、调度灵活、安全可靠的优势,要求优先发展水电的呼声越来越高。因而加快发展农村水电也成为调整能源结构的战略选择。

此外,农村水电还具有“分布分散、就地开发、就近供电、启闭迅速”等特点,在救灾中具有充当应急电源、提高电网调度能力、在电网瘫痪后可以重启电网等重要作用。在应对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特大地震、2010年玉树强烈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实践中,农村水电都在第一时间保障了应急救灾的电力供应安全。

遏制过度开发、无序开发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开发农村水电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导致局部河段生态环境受到影响。”陈雷在此次会议上直陈说。他表示,水能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水能资源管理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建立健全农村水能资源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水电条例》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办法》。同时建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水能资源开发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等相关制度,遏制过度开发、无序开发的现象。要根据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功能,科学合理确定开发方式和开发程度。并开展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河流试点,研究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受益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此外,要抓紧制定和修订涉及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河道生态基流等方面的规程规范,适时开展全国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掌握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潜力。[NextPage]

“近年来社会上对一些地区水电资源开发无序、过度开发、破坏局部生态环境等问题十分关注,国务院领导也多次批示调查研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切实做好统筹规划。今后农村小水电建设规划,要以流域为单位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总量,给区域生态用水预留出充足的流量,在此基础上将流域内大水电、小水电、防洪、灌溉、环境保护等规划统筹起来,循序渐进,严禁超容量开发水能资源。同时,在规划制订、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而不仅仅是规划的前置审批。要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对于超容量开发水能资源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制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巡视员胡恒洋在此次会议上说。

“‘十二五’要培育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友好的典型。要结合河流水能资源规划修编,研究严重影响河流生态的电站退出机制问题;要在资源开发和更新改造中,研究优化水能资源配置问题;要在资源开发中充分利用现有的生态环保技术,完善开发方案,合理开发布局。”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在会上说。

记者手记

要继续搞好“利益均衡”

张粼粼

本报记者近几年曾数次赴山区采访农村水电发展情况。除农村水电给边远山区所带来种种好处之外,记者还感受到,一些地方探索让与农村水电建设利益相关的农民,比如因修建农村水电而需要搬迁或部分土地需要被淹没的农民参与农村水电投资,从而每年都可获得持久收益的做法也值得赞许。可惜的是,这种让当地农民在更深层面上分享农村水电建设红利的做法,目前的普及程度尚不高。

“要探索农村小水电建设与农民增收和生态保护多赢的路子。可鼓励项目建设区域的村集体和农民利用征地补偿金、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国家补助投资也可以直接作为项目建设区域村集体的资本金,这样,项目建设区域村集体和农民就可以直接参与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直接享受收益分红,这会直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在今后农村小水电建设中,可参照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运作的成功经验,要求项目业主直接承担一些公益性职责,如对项目建设区域内的农户进行低电价供电、对农民用电给予一定电费补贴等,鼓励农民以电代柴,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对保护生态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巡视员胡恒洋最近就提出过这样的建议。

而在3月25日水利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规划》的实施继续实行以社会和地方投入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政策,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银行贷款、企业投入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要结合实际,切实提高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在工程建设及运行中的参与程度和受益程度,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民受益方式。

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十二五”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国农村水电总装机达到7400万千瓦,为改善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改善民生做出新的贡献。全面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代燃料到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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