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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让移民和投资者共享水电开发红利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日期:2010-07-23 | 作者:王颖春 | 点击次数:
移民和生态问题的妥善解决,事关水电规模开发的得失成败,有关利益各方必须寻找出一条使电力开发与生态环境、民生幸福和谐并立之道,并稳健实施。 根据2007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要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同样,根据该规划,到201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9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亿千瓦。而截至2009年底,中国水电装机容量为1.97亿千瓦,预计2010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可能达到2.1亿千瓦。依此判断,如果要实现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3亿千瓦的目标,考虑到水电建设周期较长,“十二五”期间就需要核准余下1亿千瓦的水电项目。 考虑到水电开发带来的移民与生态问题,国家最高决策层面在“十一五”期间放缓了大型水电项目的批准速度。据统计,“十一五”期间预计核准7000万千瓦水电项目,实际只核准了2000万千瓦。 这期间最典型的案例是关于怒江水电开发与否的争论。在中国水电开发史上,还从来没有一条江像怒江一样,就是否该建水电站、该怎么建水电站一事,经历过如此大规模长时间的讨论,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当地政府,支持者有水电建设方,反对者有环保组织,包括众多媒体,都参与到了这场空前的大论战中。最终的结果是,国务院领导两次批示,要求怒江建设慎重缓行,谨慎论证。 业内人士担心,如果“十二五”期间决策层继续对核准大型水电项目谨小慎微,那么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15%的比重将无法实现,我国到2020年将碳强度降低40%-45%的目标也将无法实现。因此,“加快项目核准,让水电担当重任”,已经成为众多水电开发者要求加速水电项目审批的最有力借口。 有观察人士根据近期不同渠道披露的信息分析,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重新开始大规模核准水电项目。如果按照大型水电项目5-8年建设周期计算,预计从2012年开始,我国水电投资或将迎来另一波高峰,众多水电投资者或将欢呼雀跃。 笔者认为,对于大型水电项目,既不能总是强调其改善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美好一面,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认为大水电项目对于生态与移民而言,就肯定是一场灾难。是否支持大水电项目,要辩证地看问题,美国人民把搁浅的鲸鱼推入大海,这值得赞扬;鲸鱼被非洲难民捕食,这也应赞扬,因为它救活了一群人。关键问题是,如何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 在考虑大能源、大生态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电站所在地的小生态。在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时,也要考虑如何让水电移民一同分享水电站项目带来的利益。 这一点,我们应该多借鉴加拿大和美国等国的经验,允许当地居民以生态资源入股,只要水轮机还在转动,失去土地和家园的移民,就永远不会担心今后的生计问题,股权共享,最终让利益冲突者变成了利益共同体。如果投资者果真能将对移民定额补偿变成定股分成的话,那么这种做法便不仅仅是为移民谋福祉,更是为决策层分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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