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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水电不应受到质疑文章来源:中电网 | 发布日期:2007-04-10 | 作者:刘启明 | 点击次数:
今年“两会”期间,六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呼吁限制水电过度开发。他们认为,在长江上游兴建水库会造成三峡水库缺水以及长江下游水量枯竭,破坏生态环境,降低水质质量,是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换取暂时的经济利益,与我国目前提倡的“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相悖。他们呼吁有关部门立即停止对新水库建设项目的审批。 尽管“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但科学道理还是应该遵循的,先知而后行,才能“近于道”。几位委员的呼吁,让人感觉他们并不真正了解我国的电源结构,也不了解水电。 当前,我国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导致煤炭用量逐年大幅增加,环境与资源压力不断加大;而水电却仅占全国装机容量的30%,水能资源开发程度只有20%左右。与此相对,世界发达国家的水电开发程度普遍在70%~80%,巴西、挪威等国已经达到90%以上。 “滚滚长江向东流,流的都是煤和油”,我国的水能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令有识之士扼腕。可以说,当前我国面临的问题恰恰是水电开发的滞后,开发过度论显然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六位委员限制水电过度开发的立论依据也经不住推敲,水电站只是调节河水流量,并不会吞噬河水。我国出现水资源枯竭的根源是社会用水需求大幅度增加,而不在于是否建造了水电站。事实上,水电站大坝有着较强的水资源存储能力,可以把洪水期的水储存起来增加可以利用的水资源,保证社会用水需要。 既然大型水电站建设不会减少水量,那么“江河下游水量枯竭,将会造成那里的水质质量下降,污染物得不到充分稀释”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其实,水电站的一个重要功能,恰恰就是稀释水污染。以2005年松花江遭到化学物质污染为例,当时松花江上游的尼尔基、丰满等水电站加大放水流量,稀释污染物,用江水冲刷被污染的江段,大大缩短了清除松花江污染水体的时间。 说水电站破坏了生态环境,也是不客观的。建设水电站形成的水库就是人工湿地,具有与天然湿地同样的生态功能,是动植物生长的天堂。水电站决不是牺牲环境,而是实实在在地保护环境。 优先发展水电在国际上已形成共识,各发达国家都不遗余力地发展水电,等水资源利用接近饱和之时,方转向风能、太阳能等领域。我国水能资源储量世界第一,没道理不加大水电开发力度,优先开发利用水电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清洁能源,也是落实“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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