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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将彻查四无水电站文章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06-09-0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姚润丰) 水利部29日发出《关于制止无序开发进一步清除“四无”水电站的意见》,要求各地立即拉网式复查“四无”水电站,确保清查、整顿和监管等各项工作全面到位,坚决制止抢占资源和无序开发行为。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近,一些地方发生了小水电站、小水库垮坝事件,冲毁下游群众房舍,淹没农田,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小水电开发过程中抢占资源、无序开发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的问题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意见》指出,对于个别地方长期存在的水能和农村水电管理缺位和职责不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向政府汇报,并应建议尽快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做到有人负责,权责统一。对于一些地方审批权限不清或管理混乱、越权审批和无序开发的,要进行一次清查清理,重新理顺和明确省、地、县三级审批权限,该上收的要上收,该明确的要明确。 《意见》强调,对暗箱操作、越权审批的,不仅一律无效,同时要追究责任,严肃政纪。要加大资源转让和项目审批中的监督检查和后续监管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和严厉打击资源转让和项目审批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改变个别地方整改不积极、监管不及时、管理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对于个别地方抢占资源、无序开发问题严重,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突发事件引起重大损失的,在调查事故原因的同时,要查清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贿赂等腐败问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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