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青海省提出了近期建设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全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青海省政府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近期工作目标是:政府机关综合节约率达到5%;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为2.78吨标准煤;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为60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1.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28%;全社会节约意识显著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基本确立。青海省要求,近期要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将节约指标纳入政府年终考核依据,加大审计监察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公务行为。要积极推进能源节约,逐步建立企业节能技术体系,实施一批重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引导民用节能,推动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开发新型能源,实施“一池三改”开发户用沼气、太阳能光伏电源产品开发及甲醇环保燃料项目。要降低水资源消耗,从优化配置水源、提高输配水效率、改进田间灌水技术入手,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大力推进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在火电、冶金、化工、纺织、食品等行业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要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重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